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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善刚
 

占善刚,男,1971年出生,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咨询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民事诉讼法、证据法。

 

研究成果:
主要著作
1、赵钢、占善刚、刘学在:《民事诉讼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占善刚、刘显鹏:《证据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3、占善刚独著:《证据协力义务之比较法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4、占善刚独著:《民事证据法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5、占善刚主编:《民事诉讼法同步辅导与案例集》,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3月出版。(参编人:黄莹、王登辉)
6、赵钢、占善刚、刘学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7月版。
主要论文
1、占善刚:《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共通原则研究》,载《法学评论》2012年第5期。
2、占善刚、王登辉:《案外人申请再审研究》,载《珞珈法学论坛》第11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3、占善刚:《附理由的否认及其义务化研究》,载《中国法学》2013年第1期。
4、占善刚:《试论民事诉讼中的勘验及我国立法完善》,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
5、谢绍静、占善刚:《比例原则视角下我国民事诉讼罚款制度的立法完善——以《〈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增加罚款数额为切入》,载《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3年第3期。
6、占善刚、刘丹:《民事诉讼保全的类型化分析》,载《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
7、占善刚、刘丹:《民事诉讼中的勘验协力义务论析》,载《证据科学》2013年第5期。
8、占善刚:《民事诉讼中罚款之检讨》,载《法商研究》2013年第6期。
9、占善刚:《论民事证据调查的应有法律规则——以证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作证为视角》,载《学习与实践》2014年第2期。
10、占善刚、刘芳:《论舍弃上诉权》,载《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
11、占善刚:《论我国民事诉讼中鉴定人不出庭作证之应有后果——〈民事诉讼法〉第78条评析》,载《法学家》2014年第2期。
12、占善刚:《德国、日本民事诉讼中不知的陈述规制之比较及其启示》,载《法学评论》2014年第3期。
13、占善刚:《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的性质及其给付路径》,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
14、占善刚、刘丹:《论我国行政诉讼中自认制度的构建》,载《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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