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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组委会为更好地举办法理学博士生论坛,向广大博士生提供更好的学术交流环境。
组委会商议决定,将原定于11月19-20日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法理学博士生论坛,改期至12月10-11日举行。
特此通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本届论坛的参会名单,将于近日予以公布,请各位同学及时关注。其他论坛相关信息可以通过“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网站(http://bslt.legal-theory.org)、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网站(http://www.cicjc.com.cn)及西南政法大学网站(http://www.swupl.edu.cn)获得。
本届论坛秘书处联系方式:
秘书处: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学科
曾 巍 136-5834-3660
李国梁 185-2331-3727
梁西圣 153-1082-0816
第十二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组委会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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