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次 根据《国家“2011计划” 浙江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申请-考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经资格审核小组初审,确定如下同学参加综合考核:名单见附件。本次综合考核初步定于2017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安排请继续关注网站后续通知。 2017年光华法学院司法文明专业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光华法学院 国家“2011计划”浙江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2016年12月10日 2017年光华法学院司法文明专业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时间安排 详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网站:http://www.ghls.zju.edu.cn/chinese/redir.php?catalog_id=255&object_id=34... 上一条:国家“2011计划”•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下一条:第十二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