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任务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目标是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重大”的要求,依据科学研究、学科建设、资政育人“三位一体”的方针,打造中国乃至世界司法研究的重镇、中国司法学科建设的平台、卓越司法人才培养的基地、司法文明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智库。
王树义教授参加的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度司法调研重大课题结项

王树义教授参加的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度司法调研重大课题《关于地方人民法院环保法庭运作实效的调研》结项,这是司法的理论与实践创新团队与贵州高院协同研究,取得的重要成果。

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度司法调研重大课题《关于地方人民法院环保法庭运作实效的调研》课题, 由贵州高院承担,贵州高院院长孙潮担纲主持人、组长,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协同研究,并由联席主任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王树义教授担任副组长。项目旨在全面调研全国法院环保法庭设置及运行情况,深入研究环保法庭设置和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环保法庭设置和运行的科学性、经济性和实效性进行充分论证,提出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

课题组自2014年年8月起开展调研工作,参加人员主要是贵州三级法院长期从事环境资源审判与指导工作的一线法官。课题组通过回顾我国环保法庭建设发展历程,对我国地方人民法院环保法庭的运作实效展开深入地调研与分析,就我国地方人民法院环保法庭建设与发展提出建议。该课题系统地提出了环保法庭的运作实效评价标准,运用这些标准全面分析了我国地方环保法庭的运作实效;第一次全面分析我国环保法庭的设立和运作情况,并全面总结了我国环保法庭设立和运行的经验,以及环保法庭的发展规律;对我国全面设立环保法庭提出较为系统的建议,为我国各地以及最高法院的顶层设计提供参考。目前,课题组采取历史考察、实证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搜集了大量的实证数据、文件、案例等几十万字的第一手资料,经过认真梳理和深入分析论证,形成项目报告,取得了良好的研究成果。经评审验收准予结项,2016年3月最高院颁发了结项证书。

最高人民法院历来重视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调查研究是人民法院制定司法政策、出台司法解释、加强审判工作和推进自身建设的重要依据和路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必须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在促进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坚持用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促进依法独立公正司法和提升司法公信力。人民法院的调查研究工作,要适应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的需要,深入研究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推进新一轮司法改革,探索司法工作规律,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使调查研究工作始终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服务。

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度司法调研重大课题、审判理论重大课题和审判理论一般课题于4月23日发布后,全国法院和教学科研部门踊跃申报,共有358家单位和个人申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和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分别组织专家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提出了15个司法调研重大课题、15个审判理论重大课题和15个审判理论一般课题主持人的推荐中标人选,并报最高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同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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