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公交总队民警经过前期侦查,将一名乔装残疾人在地铁上乞讨的男子抓获。经调查,该男子今年46岁,靠扮演腿脚残疾这招,已在北京买了两套房子。无独有偶,笔者年前在长途汽车站候车,汽车开车前,上来一20岁出头的小姑娘,比划着手势挨座行讨。她拿着我不能确认真假的残疾证和一本捐助簿,详细记录着行善者的名字和捐助额。我给她五块钱,她略有不满的走了,全程不到5分钟,行乞完下车,消失在人海中。我的善心再一次被理性打败。现实生活中,人们如何才能善心用到善处,把温暖送到真正需要的人了?笔者有以下几点思考。
依法救助,推进社会救助的法治化进程。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2003年开始施行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确实救助了许多困难群众,让大量生活无着的弱势人群回归正常生活。但也看到,随着社会发展,该救助办法越发凸显不足,存在救助主体单一,救助管理不足,救助方法落后等现实难题,直接的后果是出现流浪乞讨人员拒绝救助,越救越困的现象。2014年国务院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一定程度上充实了社会救助制度,但救助制度仍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二是严格依法救助,体现救助价值。有了规章制度不落实,就不能体现它的真实价值,就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果,那也是对法律法规的一种亵渎。要依法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日常生活和人格尊严,依法采取有效的救助措施,依法制止救助人员不合理要求。三是严厉打击非法乞讨行为,及时揭露和处罚假乞丐。各个部门要定时联合开展乞讨治理,建立巡查队伍,频繁开展巡查工作。
加强源头治理,推动救助机制长效化。好的制度需要好的落实。把干瘪的救助条款变现增值,需要智慧,也需要胆识。刚性的法制是社会救助的底线,这就要求我们照章办事,不打折扣,不敷衍塞责。另一个方面,我们救助的对象是社会弱势群体,这也需要柔性的管理,长效的管理。一是把救助端口前移,主动思维,源头治理。现而今的救助工作,更多的是事后补救,缺少事前的调查研究,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致使一些该救的没救上,救了等于白救,假乞丐横行于世。二是提升救助管理工作人员服务水平。救助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目前的救助工作队伍参差不齐,兼职多专职少,迫切需要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民政工作者提供更加专业周到的服务,提高救助效果。三是强化多部门协同救助合力。流浪乞讨者救助,需要民政、城管、公安,社区居委会等多部门协同合作,信息共享,联动执法,早发现,早处置,早救助。
广泛宣传动员,提升全民慈善意识和能力。今天为何城市中流浪乞讨人数仍然居高不下,甚至为数不少的健全人士也乐于加入乞讨大军?这个问题,可以从受助者和助人者两方来分析。首先是受助着,不可否认,确实有一部分人因为身体或精神上的缺陷,不具备通过正常工作来维持自己生活的能力。但是其中很大一部分人是可以自食其力的。2013年南京晨报曾报道过:地铁部门与公益组织合作,来帮助这些乞讨人员。但是在对其家庭进行调查时发现,其中80%的人家中并不贫困,家中有劳动力,可以找份正当的工作。另一个方面,伴随国家的发展,民众助人行善的意识和动力越来越强,看到乞讨者,更多的人愿意慷慨解囊,施以善心。一个是民众乐于行善,却很难知道受助对象的真实信息,另一个是乞讨的收益远远大于从正常劳动中获得的收益。正是在这两种力的推拉中,乞讨盛行,假乞丐泛滥不止。由此观之,社会大众对于真假乞讨者的甄别是困难的,相关部门需要加强舆论引导、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既要动员民众广泛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又要使民众学会科学有效的做公益慈善,扩大防范意识,提高甄别能力。此外,建立各种渠道,动员民众广泛参与打假行动,有奖举报,全面曝光,威慑敢于以假乱真的不良分子。
当越来越多的假乞丐被曝光,当满怀善念的民众从紧缩的开支中拿出善款去给月入数万,房产数套的行乞者,民众真心善意换来的却是行乞者的虚情假意,挫伤的是民众的热情,瓦解的是社会信任。只有用法治为行善者保驾护航,用法治威慑造假分子,才能还社会一个优良的慈善生态。
稿件来源:人民论坛网
原发布时间:2015年3月6日
网址:http://www.rmlt.com.cn/2015/0306/3757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