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提袄提领子、牵牛牵鼻子。“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一席话,可谓抓住了依法治国的“关键点”“牛鼻子”。
领导干部作为我们党执政的骨干力量和中坚力量,既是公权力的直接行使者,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领导干部带头树立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不仅能够保障法律有效实施,而且能够形成强烈示范效应,让法治信仰深入人心。反之,如果领导干部“对别人讲法治、对自己搞自由;对群众讲守法、对自己说例外”,就只会“言者谆谆,听者藐藐”,到头来依法治国也会在“落实中落空”。
近年来,无论是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还是湖南衡阳贿选、广东乐昌“红包腐败”等基层窝案,无不折射出一些领导干部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的乱象。有关部门在分析多名违法犯罪的领导干部的反省材料后发现,81.4%的人认为自己犯罪与不懂法有关。其实,不是“不懂法”,更多的是“不尊法、不学法、不守法、不用法”
现实之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放在嘴上、权术装在心中”,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根深蒂固。有的觉得“天上王大、我是王二”,心中无律、目中无法,从不把法律当回事;有的认为“只要不违法,无须去学法”,不注重学习法律知识;有的认为“黑头不如红头、红头不如笔头、笔头不如口头”,凡事都要自己说了算;有的信奉“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无事就是本事、妥协就是和谐”,实用主义至上,有法不依、有法不用……如此这般,决策不依法、遇事不讲法、办事不守法、自身不学法,又何谈法治思维,依法治国呢?
依法治国,关键是领导干部当好表率。带头培养和树立法治思维,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努力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用人导向最重要、最根本、也最管用。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使“法治”成为干部选用的硬标准、硬要求。将法治思维贯彻于干部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干部考察有法治内容、干部选拔有法治导向、干部任用有法治标准、干部考核有法治取向,把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使用起来,把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挡在“门外”,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化为领导干部的实际行动,领导干部才能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法治才能真正在中国大地上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河北省张家口市委组织部 闫华)
稿件来源:人民论坛网
原发布时间:2015-02-06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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