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领导干部带头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铿锵有力地指出领导干部带头做好“四法”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驾护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下,我国所面临的问题大家有目共睹,如在政治问题上要净化政治生态环境,在经济问题上要稳抓经济增长,在文化问题上要提升文化软实力,在社会问题上要抓好治安稳定,在生态文明问题上要走持续发展道路。面对如此诸多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道路可以说是举步维艰。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来保驾护航,要全面深化社会改革、实现中国梦,无疑是“难于上青天”。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四法”的模范,不管对今天,还是明天而言,都显得尤其重要。
带头做好尊法模范,坚定依法治国信念。尊,原本是“尊敬”之意,其用来形容“尊法”意思就是说,要尊崇法律、敬畏法律。在面对形形色色的今天,有权力的迷惑、有财色的诱惑、有人心的蛊惑、有难题的困惑。为官者既要面对种种诱惑,又要在党纪国法的条条框架下做好分内之事的确不易,但不能因“为官不易”而“为官不为”。办法总比困难多,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只有心中时刻做到以法律至上,在面对各种诱惑时,才能遵照党纪国法来做人、做事。同时,领导干部带头做好尊法的模范,一方面能为下属立好为官标准、做好表率,坚定依法治国信念;另一方面通过“模范效应”,营造全民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氛围。
带头做好学法模范,强化依法治国意识。学法,明权利,晓义务。领导干部要强化依法治国意识,筑牢法治信念,没有捷径可走,如“两天打渔三天晒网”、“滥竽充数”这样的学习方式不可取。韩愈说:“业精于勤而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引申而言,亦即是说:领导干部只有在“八小时内”及“八小时外”对党纪国法不断反复学习、探索、思考,才能逐步形成坚韧不拔的法治意识。良好的学习氛围可以感染人,只要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做好学法的模范,上上下下团结一心,就能营造一个“好学风”,并能树立一个“好班风”。
带头做好守法模范,筑牢依法治国责任。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如果领导干部都将党纪国法当成“橡皮泥”、“稻草人”,又如何能够在下属面前立下威信,在人民群众心中留下一个好形象?尊法是信念,学法是前提,守法是责任,用法是本源,四者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都十分重要。如果领导干部失守于法,不管其尊法、学法功夫做得再足,责任的城墙也会被攻陷。所以,领导带头做好守法模范,不仅能筑牢心中的责任防线,扎实根基,不为人情、钱财、美色、权利所动,而且能在下属面前立下威信,在人民群众心中留下一个好形象。
带头做好用法模范,落实依法治国战略。用好法,造福人民;用错法,损害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领导干部要到头做好用法的模范,其实就是要求领导干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情,绝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法律之上,越过法律的红线。与此同时,要把手中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在法治的范畴内想民之所想、解民之所困、办民之所需。最大程度上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才是我国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
今天,我们已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路上,这离不开党中央的科学指导,离不开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努力付出,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这路上,需要更多的党员干部敢于走在前列,敢于作出表率,争做优秀模范党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驾护航,早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稿件来源:人民论坛网
原发布时间:2015-02-06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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