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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敬陶 :行政审批的最终模式是——网上审批超市
    【学科类别】行政管理法
    【出处】本网首发
    【写作时间】2022年
    【中文关键字】行政审批;最终模式;网上;审批超市
    【全文】


      我国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也已经颁布十九个年头了,各级各地从建立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到成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或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再到设立行政审批服务局,可以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愈来愈深入,营商环境工作愈来愈优化,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愈来愈明显。但是,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最终模式是什么?现在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也没有正式的文件确定。
      笔者认为,行政审批的最终模式应当是——网上审批超市模式。
      一、网上审批超市的定义
      所谓网上审批超市,是指由政府建立的、包含所有法定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条件、审批数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要求、自行打印行政审批证照的网上统一自助行政审批平台。
      所谓网上审批超市模式,就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己的需求,申请行政审批事项时,不再是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或者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向行政审批机关提出申请,不再由行政审批人员受理、审理、批准行政审批事项,而是实行申请人自己登录政府建立的网上统一自助行政审批平台,按照平台统一规定的格式、条件、数量、流程、时限、标准、要求等,提交申请材料,实行平台系统自动审查确认,符合网上审批平台全部办理条件后,申请人直接在网上自动打印出证的自动化网上审批方式。
      通俗的说,今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需要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就象到超市购买东西一样,自己登录政府网上统一自助行政审批平台,选取需要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并按照平台统一要求,如实填报规定事项、法定材料,严格遵守办理流程、法定时限,符合全部审批条件、审批标准后,自行打印行政审批证照。所有的行政审批环节,从提交申请、到受理、到审查、到确认、到打印出证等,全都在政府网上统一自助行政审批平台自动流转运行,不再需要任何行政审批机关、任何行政审批人员审批办理。
      二、网上审批超市的条件
      (一)必须建立全国统一的网上自助行政审批平台。多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自上而下或者本级部门自行投入大量政府财政资金,购买硬件,开发软件,建立了部门自己独立的行政审批系统。例如,交通、文旅、教育、税务、银监、住建、林业、人社、环保、公安、国安、卫生健康、农村农业、市场监督等部门,都有国家部委统一专网;发改、民政、司法、财政、商务、畜牧、农机、公路、地震、应急、水利、工改、自然资源、政务服务等部门,都有省级厅局统一专网;城管、人防、消防、供电、工改、不动产等部门,都有市级部门统一专网;社保、公积金、自来水、审批大厅等部门,都有县级部门统一专网等。这些部门,有的既有国家部委统一专网、省级厅局统一专网,还有市级、县级部门自己的专网。甚至存在着一部多网、一事多网、多级多网等现象。1、一部多网。如:卫生健康部门一个部门就有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医疗机构电子印鉴卡管理平台、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老年人优待证办理系统等多个系统。再如:交通运输部门一个部门就有道路运政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超限运输许可事项管理系统、港航业务管理平台、海事协同管理平台等多个系统。2、一事多网。如:一个投资项目立项,既要在投资系统上办理,又要在工改系统上办理,还要在政务服务系统上办理。如果缺少在其中一个系统上办理,上级机关就要给予通报批评,年度考核时就要给予扣分处理,直接影响到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的评选结果。3、多级多网。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既有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简称“工改系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门又建立了省级“工改系统”,各地级市还都建立了市级“工改系统”。可以说是层层建设,重复建设,浪费巨大。如建设一个市级审批系统,动辄就需几百万元、几千万元。如果建设一个国家级、省级审批系统,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将以亿计,会成为天文数字。而且这些审批系统一旦建成投入使用,每年都还需要专门列支专项财政预算,拿出巨大的财政资金用于对审批系统的维修、更新、改造、升级等,消耗国家财政资金无穷无尽。因此,要实现网上审批超市模式,首要的条件就是必须建立全国统一的网上自助行政审批平台,全部取缔取消各级各部门自行建立的各种行政审批平台系统,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目前存在的各级各部门各建系统、互不联通、各行其是、各自为政和造成国家财政资金乱花乱用、严重浪费、滋生腐败的问题。
      (二)必须制定全国统一的网上行政审批标准、程序。由于长期以来网上审批没有一个统一的国家标准,这就造成了各级各部门建设行政审批系统时,都是按照各自的部门需要,各自建设,自为主体,自设标准,自定程序,自行其是。特别是同一部门上下级之间各自建设的行政审批系统、同一部门同级之间各自建设的行政审批系统、同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各自建设的行政审批系统等,即使是同一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都普遍存在着省与省之间、省内市与市之间、甚至是市内各县区之间,在行政审批事项项目名称、申请材料、审批数量、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审批结果等方面各不一致、各不相同的现象。既造成了一些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慢、办理难、办理乱的问题,也严重影响了政府和部门的信誉、形象,严重影响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推进。要实现网上审批超市模式,就必须制定全国统一的行政审批标准、程序。只有统一规范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统一规范网上行政审批标准,统一规范网上行政审批程序,才能实现申请人能够自己登录政府建立的网上统一自助行政审批平台、自己办理所需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理想目标。
      (三)必须建立健全网上行政审批的法律制度体系。一是制定《公民网上自助办理行政审批法》,明确公民网上自助办理行政审批的事项、范围、数量、程序、费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规范公民网上自助办理行政审批的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和行政机关行政管理活动。二是制定《公民网上自助办理行政审批监督法》,依法设立统一的公民网上自助办理行政审批监督机关,明确监督的事项、范围、程序、权限、法律责任等,实行公民网上自助办理审批与行政监管无缝对接、时时监管、全生命周期监管,杜绝公民网上自助办理行政审批监管职责不清、监管缺失、相互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发生,切实保障公民网上自助办理审批事项依法、规范、有序运行。三是制定《公民网上自助办理行政审批信用法》,明确公民网上自助办理行政审批信用的定义、范围、规则、内容、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获得行政审批证照的失信人员和单位,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纳入黑名单,终生不再准许其申请该行政审批事项。从而规范公民网上自助办理行政审批的信用行为,促进公民网上自助办理行政审批信用健康发展,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用体系建设。
      三、网上审批超市的意义
      (一)有利于促进行政审批公开公平原则的真正落实。长期以来,广大群众对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审批工作不满意,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认为行政审批工作存在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例如存在一些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数量、程序、结果不公开透明的问题;存在不同的申请人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不公平不公正对待的问题等。如果实行了网上审批超市模式,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要求等,全部在政府统一的平台网站上公开公示,就不存在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了。而且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主体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己,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在网上审批超市自由自主选择需要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也就不存在不公平不公正对待的问题了。当然,也就不能再说对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不满意了。
      (二)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高效便民要求的切实提高。我国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大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快捷服务企业和群众。但是,直到现在,一些企业和群众仍然对有的行政审批机关办事效率不满意,认为行政审批环节仍然过多,申请材料仍然过繁,审批期限仍然过长,审批效率仍然太低。如果实行了网上审批超市模式,办理行政审批的主体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想什么时候办就什么时候办,想在什么地方办就在什么地方办,随心随意,方便快捷。而且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要求等都是公开的,对任何申请人都是一视同仁、公平公正的,办理行政审批的时间长短、效率高低,何时能够自动打印获取行政审批证照,都取决于申请人自己,这就不能再以此为由提出对行政审批机关不满意了。
      (三)有利于促进法治政府廉洁从政制度的不断完善。一直以来,社会上把行政审批当成一种权力的象征,企业和群众为了获得行政审批,托关系、找熟人、给好处,有的行政审批机关和行政审批人员把行政审批作为权力“寻租”的一个手段,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在一定意义上说,行政审批也成为个别人以权谋私、获取好处的一个腐败源。如果实行了网上审批超市模式,办理行政审批的主体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己,就不用再托关系、找熟人了,也不用再给行政审批机关和行政审批人员送好处了,完全凭自己的实力、条件来申请取得行政审批事项。这就从源头上彻底切断了一些行政审批机关和行政审批人员把行政审批作为权力“寻租”的渠道,彻底铲除了行政审批滋生腐败的根源,从而也在制度上有力促进了法治政府廉洁从政建设不断完善。
      (四)有利于促进法治国家全民守法目标的早日实现。全民守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行政审批作为行政机关管理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的一种重要手段,我国一直采取的是行政审批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作出是否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决定的方式,来进行行政管理活动的。虽然行政审批活动是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而发起,但从法律的遵守和认定角度看,行政审批机关站主动地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站被动地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是否合法,不是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说了算,而是由行政审批机关说了算。如果实行了网上审批超市模式,办理行政审批的主体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己,对自己提交的行政审批申请是否合法,是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己进行审查认定,并最终确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直接在网上自动打印行政审批证照;不符合法律规定,自己必须继续完善申请材料,直到全部符合法律规定后,才能够在网上自动打印行政审批证照。这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律的遵守上,就从被动遵守变成了主动遵守,从而有利于促进全民守法目标的早日实现。
      实行网上审批超市模式,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继续深化,是行政审批方式的创新进步,是高科技自动智能审批代替传统行政审批人员个人审批的探索创造,对于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最终胜利、早日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作者简介】
    任敬陶,山东省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一级调研员。



稿件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法学在线

原发布时间:2022/9/2 9: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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