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检验指标,是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集中表现为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当前研究生培养普遍存在科研写作选题随意、论证无力、结构松散、语言表述不严谨、缺乏创新等问题。高校研究生论文管理制度注重结果,缺少过程监管。为了提高研究生写作水平,提升论文质量,实施正式答辩之前的预答辩制度不失为较好的选择。通过预答辩,及时发现研究生论文写作中存在的重大缺陷,发挥导师团队的指导力量和智慧,及时纠错,使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获得明显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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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是当前研究生教育改革面临的迫切任务。 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是在导师主要指导、导师组协同培养下,师生反复交流、讨论逐步完成的结果。“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本质职能。”[1]研究生创新能力要求研究生具有批判性思维,可通过研究生写作训练、阅读训练、思维训练、口头交流训练等综合性训练得以提高,是研究生综合素质的重要表现。论文写作包括“开题—初稿—预答辩—定稿—答辩”等一系列过程,预答辩主要解决学位论文初稿的修改问题,导师有针对性地提出修改建议,使研究生在吸收建议的基础上完善论文,是研究生学习阶段提高写作能力的历练机会和过程,预答辩制度探索、建构、落实和加强,对研究生培养具有积极的价值。
一、研究生科研创新过程管理面临的问题
研究生教育,最重要的是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 研究生获得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能力,掌握学术论文的写作技能,才能获得硕士学位。“人文科学研究的能力,主要是三部分:中文写作能力、外语能力、方法。方法包括写作方法、研究方法等。”[2]随着法学高等教育的普及化与大众化,法学研究生培养出现了以下问题:
(一)法学教育中研究生写作存在的问题
研究生在学术写作方面面临挑战。传统的硕士人才培养,一般是在学生将要毕业的时候进行研究论文的写作能力训练。在没有预答辩制度之前,在正式答辩时,答辩组导师经常能发现一些问题,包括学术论文的写作不规范,参考文献的引用不符合学术规范;部分论文欠缺问题意识、文献综述没有做好、立意不明确、研究重点和创新点不突出、结构不合理、层次不清晰、逻辑性欠强等问题。近年来,因学术不端而导致学位被撤销的现象屡屡见诸媒体,对高校研究生教育提出了挑战。
(二)法学教育中研究生答辩存在的问题
研究生在回答评委提问时缺少经验。从事法律职业,最重要的是语言和书面表达能力。法律工作者要高效、熟稔、专业地处理各种法律问题,除具有深厚扎实的理论修养和专业能力外,还应当具有语言表达、创新、社交或协调人际关系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场答辩是对学生的心理素质、举止修养、技术水平、严谨的逻辑推理的综合考查,预答辩是正式答辩之前的全程模拟和预演。为此,引入预答辩制度,一方面能够尽早发现学生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正式答辩的预习和准备。有些学生虽然学位论文写作任务完成的很好,但无法在答辩时流畅、理性、思辨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影响最终的成绩。
(三)法学硕士论文一次答辩机会的局限性
研究生完善论文的时间比较仓促。正式答辩是学生毕业的最后环节,是论文完成之后的质量评审。若专家指出论文中比较大的缺陷,要求研究生对论文做出重大修改和完善,一些前期努力就可能会前功尽弃、积重难返,导致研究生时间、心力成本加大、压力骤增难以接承受。在研究生只有一次答辩和评审机会的制度下,答辩流于形式,即使发现问题,也没有相对充裕的时间修改和完善。论文要么带着问题、伤痕进入档案室,要么导致研究生无法顺利毕业。
(四)答辩程序设置上重“结果”轻“过程”
高校指标性评价时代,仅仅关注各项评价指标的绩效表现,并未对办学过程深入体察。“在这种总体的绩效评估框架下,高校的质量管理行为被评价指标异化,大学并不是着眼于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而是把办学目标紧盯着质量评价指标,很容易促成高校的短期性行为与功利化发展。” [3]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总体方案》,对高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给予了支持和鼓励。
研究生教育的命脉是学位论文的质量,盲审制度、每年一次的研究生论文抽检制度以及中国知网公开的论文需要经得起任何人和机构的监督,对学位论文质量的把关构成了倒逼性的改革。各个学校的管理者,应严格要求学生的论文写作,强化导师的指导责任,提升论文理性写作的水平,以保护自己的学生和导师。
二、预答辩制度的探索、建构和实践
为了有效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管理和监测,2013年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培养“预答辩”制度率先在法理学科试点,得到学生的肯定并取得初步成效后,研究生部在试行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于2017年制定了预答辩的制度,完善了研究生的培养环节,以加强研究生论文管理。预答辩只是论文写作的一个环节, 是在正式答辩前的准答辩。
(一)预答辩制度的探索
预答辩制度在试点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向全校推行,“大学是学科和学术研究的载体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是大学的主要任务。”[4]西北政法大学重视理论学科建设,打好理论功底基础、深化理论思维、提升理论水平,是西北政法法理学科的着力点和关键。 法理学是融贯哲学、法学、政治学与现实的学科,理论思维是对于纷繁复杂世界的透彻理解和抽象、高深概括,掌握理论思维,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对实践做出理论层面的解释和回应。2013 年,校教务处着手启动全面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推行预答辩制度,首先在法理学科开始试点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在 12 月底前后进行预答辩,给学生留下充分的论文修改和完善的时间,三个月后正式定稿。这是为了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从管理者角度自上而下推行的,过程管理和结果管理相结合的一项教改试点。预答辩在法理学科试点三年之后,学生的论文质量明显地有所提升,导师的认真付出得到研究生的认可,在研究生中取得了较好的反响。随后各学院也开始自行组织安排预答辩,预答辩成为了一个实际运行着的不成文的惯例。预答辩这一流程的前置,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项细微却又重要的工作环节。
(二)预答辩制度的建构
优化学位论文制度的管理建构,推进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度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提高高校竞争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高校应从管理制度上设计完善过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依规治校,提升高校治理能力水平。创新大学制度文化的核心是完善大学制度规范,西北政法大学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这一流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保证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健全和完善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与保证体系,所有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在申请学位前均需参加论文预答辩,没有进行预答辩或者没有通过预答辩人员将不得进入论文评审环节。”[5]同时还规定了预答辩的时间、预答辩申请的相关程序、预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等。
(三)预答辩制度的实践
硕士学位论文的审阅,导师组主要从以下维度来进行:全面而中立的判断和认定(政治、民族、宗教、国际关系等敏感问题)、形式规范审查(包括中英文摘要、关键词、学术综述、问题意识、主体部分、结语和参考文献等);语体规范审查(语言表达的干净、凝练、严谨和学理化);逻辑规范审查(逻辑的一致性);针对研究内容,从思想性(社会角度和学术角度)、科学性、创新性(观点、视角或方法的创新……)等方面审阅。导师会推荐一些优秀的法学论文写作书目和论文范文为指导,以及更多的与特定论文写作相关,但学生们没有关注到的书籍和文献,让学生在阅读中从更广远深邃的视野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还会针对论文存在的具体问题,给出详细的修改建议指导研究生修改、完善论文。研究生的论文写作实质是一项行动研究,“行动研究就是将‘行动’ 与‘研究’合二为一,由实务工作者在实际工作情境中,根据自己实务活动上所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研拟解决问题的途径策略方法,并通过实际行动付诸实施执行,进而加以评鉴反省回馈修正,以解决实际问题” [6] 。导师在对研究生论文的全过程指导中,对学术写作尽到全面的指导责任。
三、预答辩对科研创新的提升功能
研究生一旦完成了所有的必修课程和实务部门的实习,就要与学位委员会见面, 以论文开题、预答辩的方式汇报、回答答辩委员会的提问,以确保学生真正理解他们研究的领域和重点问题。预答辩制度对提高研究生论文写作能力、训练答辩中的回答和辩论能力、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具有制度和实践价值。
(一)递进式引导对学生理性科研写作的培养
研究生需要通过两个递进式答辩节点。预答辩和答辩是研究生学习必须通过的二个递进式答辩节点,是研究生横向管理流程中的重要检测环节,同时是以研究生论文完成为中心组织起来的互动、交流的机会和场域。在学位论文正式答辩之前前置预答辩程序及其相关制度安排,为学生提供一次难得的与数位专家围绕学位论文主题,开展学术交流与对话的时机,有利于学生在正式答辩之前赢得充足的进一步完善论文的时间。“辩论过程,就是师生双方在学术见解上的交锋交流,即深化的过程。”[7]在辩论中受到启发,达到交流的目的。与正式答辩处在末端相比,预答辩这一前置环节的设置,能帮助学生争取时间修改完善论文,因此预答辩制度本身具有很强的制度价值。研究生学位论文是一项高强度的复杂性智力劳动成果,开题报告、评审、答辩等诸多管理和监控程序的设置是为了保障论文质量,以时间节点的方式督促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循序渐进、逐步提高。在导师团队中,不同导师的学术思想、知识结构形成互补,与研究生进行多维交流、知识撞击,从不同角度引导、启发、拓展研究生的科研思路,为培养研究生反思性、探索性、不断深入的思维能力提供一次反省和援助机会,有助于完善研究生论文。
(二)发挥导师团队的指导力量和智慧
导师团队对学位论文的同行支持。预答辩是基于学生需求的,以提高研究生论文写作质量的制度。我国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个人负责制,单一导师在时间精力、学术视域和知识结构上难免有局限性,“预答辩具有集中诊断和指导作用,预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一般是学校乃至专业领域内有所建树的专家,预答辩是在作者对论文精雕细琢前相关专家对它的一次会诊、一次集体指导。重点是查找论文的不足和问题,目的是帮助作者修改和完善论文。”[8]从某种意义上说,预答辩制度是通过由不同学术方向和背景、多元知识结构、不同年龄和性别构成的学科专业导师,组成导师组来指导研究生,以多元的思路拓展新的研究路径,为解决问题提供更多样的角度,以有利于论文的修改,大幅提升论文的质量与水平。新文科、新法科是多学科的交叉与融合,“学科融合、学科交叉、学科重构已然成为推动学术创新和学科发展的新趋势”[9]。个人知识力量已经难以应付这种新需求,应发挥导师的群体互补作用,以优化知识结构,培养创新能力。Swales 的研究指出美国的答辩是指导论文修改的“集体编辑会议”。[10]
(三)加强考核监管机制提升硕士学位论文质量
采用研究生学位论文动态竞争机制。《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预答辩委员会应根据预答辩情况填写答辩记录,并给出相应成绩(优、良、合格、不合格),并做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结论。预答辩制度其中一项重要功能是通过预答辩,对硕士学位论文按照质量和水平进行分类,对达不到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标准与质量要求的论文进行 筛选和分拣。预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答辩的不同处理意见导致不同的结果:通过预答辩的论文仍然需要补充修改,才能拥有进入正式的学位论文盲审机会;不予通过的论文需要重大修改后,才能再次进入预答辩环节或延迟答辩环节,并再次通过导师组集体会诊和审核,才能决定论文是否送审并进入答辩环节。分流退出机制与强制修改的风险,让科研训练形成一定的竞争与压力,这一重要的制度设计确保硕士生教育的卓越品质。
“一篇文笔优美、研究精巧、思想深邃的论文能够帮助作者获得律所工作或担任法官助理的机会。如果你立志从教,这更是不可或缺的。”[11]在正式答辩之前组织学生全程预演,一方面可以让学生发现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毕业答辩的排练和准备。 正式答辩需要研究生镇定自若地回答答辩委员会的问题,对需要回应、辩论的问题要善于辩论,而预答辩具有模拟功能。预答辩的演练为正式答辩积累经验,能消除部分学生的紧张、恐惧,在预答辩的历练中成为毕业论文正式答辩的候选人,以最佳姿态从容展现自己对学科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水平。本着教育和指导的理念,能够提前给研究生一次再完善、修改论文的机会,无疑对研究生具有积极的意义。
预答辩制度增加了导师的时间、健康、机会和知识资源成本,涉及经费投入、导师权益、学生权益等权责一致问题,对经费不足的高校,其推行更多地需要教师对知识的崇尚和学术精神,对学术的探索、创造、奉献和热情。
四、结语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期间的智力成果,作者本人拥有完全的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学位论文质量的直接责任人是作者本人,导师与导师组、答辩组与导师组组长对学位论文的质量负有监管和领导责任。预答辩环节是强化导师组的责任,提高学生的受益指数,减少或杜绝“存在问题”“质量不合格”学位论文的环节。 导师对研究生不能放松要求,学生不能把导师的帮助理解为过度施加压力,而是应该最大限度地听取导师组的意见,尽力完成并呈现一篇自己最满意的作品,珍惜所受到的指导和写作技能提高的过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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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尤金·布洛克.法学论文的撰写、编辑与发表[M].朱奎彬,译.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 2018: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