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动态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目标是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重大”的要求,依据科学研究、学科建设、资政育人“三位一体”的方针,打造中国乃至世界司法研究的重镇、中国司法学科建设的平台、卓越司法人才培养的基地、司法文明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智库。
翟 峰: 让大数据更好为代表依法履职赋能 兼论新修正的代表法增加代表大数据履职规定的必要性
    【学科类别】中国宪法
    【出处】法治与社会
    【写作时间】2025年
    【中文关键字】人大代表;大数据履职;必要性;探析
    【全文】    
     


      近些年来,不少地方的人大代表通过借助大数据依法履职取得的阶段性践行成果表明:大数据不仅能提升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的科学性和系统性,而且更能通过其相关技术赋能实现代表依法履职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的转型。
      可见,代表依法履职的大数据路径模式,已为破解多年来人大代表中的兼职代表遇到的履职时间精力等瓶颈问题,提供了可行性创新解决方案。
      鉴此,为使基于大数据路径的、有利大数据与代表依法履职高度融合的、有利助推代表依法履职的议案建议数据库的更好构建和完善,笔者建议:
      利用大数据“价值”特点,将每年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所提议案和建议,以及每位人大代表的履职记录,皆准确无误地完整汇集起来,再分门别类地整理成本级人大代表年度依法履职的“数据库”,这样既有利每届五年本级人大代表届期内依法履职“数据库”档案信息的汇集、汇总,又有利深掘和提炼出对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相关立法、政策制定、重大决策方面具有参考价值的数据。
      优化代表依法履职的APP平台功能、微信群、代表微信公众号,以期在有效提升代表依法履职精准度的基础上,既有利于代表通过大数据分析快速定位其依法履职重点领域并促使其所提议案和建议更具穿透力,又有利于借助大数据的代表更好地畅通其依法履职与公众和其他代表间的实时数据交互通道。
      具体来说,即应通过定制开发和优化完善代表依法履职APP新功能、代表微信群、代表微信公众号,以期通过其充分扩展相关数据采集、完善相关数据分析、健全相关互动功能,有效实现代表依法履职从被动接收信息到主动定制需求的转变,实现人大代表之间、人大代表与社会公众之间的点对点联系交流和信息互享。
      充分利用大数据为代表依法履职服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应通过设置代表服务保障的网络专区,既方便代表与代表之间依法履职的相互交流,又有利本级人大代表通过充分运用大数据相关信息更好地促使自己依法履职。
      由于人大代表多为兼职,因而其履职更需要相关保障和服务。故此,在届期内,通过设置代表服务保障的网络专区,既为代表的依法履职创造更好的条件,提供更为完善的信息服务,又为代表依法履职的系统性和综合性需求提供更好的网络平台支撑。
      同时,通过设置代表服务保障的网络专区的大数据服务,既有利代表从过去主要通过开会、调研等方式获取履职信息,而到享受“大数据服务”保障后能更及时地通过网络服务平台获取更多履职信息,这就更有利于推动代表从“看菜吃饭”式的被动履职向“点菜吃饭”式的主动履职转变。
      笔者为何要作上述建议?
      因为,这与新修正的代表法在其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中新增代表运用大数据履职规定之必要性是有着密切关联的。
      众所周知,2025年3月11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中,对其修正后的代表法的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新增了“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可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网络平台,为代表依法履职、加强履职学习培训等提供便利和服务”这一规定。而这一新增规定,其中包含着的,既有多年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为之不懈地努力探索而形成的宝贵践行经验,又有国家顶层相关法律条款设计的必要性。
      为何这样说?不妨从广东、浙江两省的地方人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说起——
      多年前,在地方人大信息化、数字化实践中,广东省和浙江省即凭借其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的独特优势,引领了全国各地人大信息化和数字化的建设工作。
      如早在2013年至2015年,广东即通过三年的省、市人大信息化平台建设,基本完成了全省域内的人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先后建立了广东省人大代表在线交流平台、广东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大数据”平台和“一键通”平台等。
      此后不久,浙江省人大亦明确提出构建多系统运行、多网络链接、多路径互通的人大数据平台,推进人大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共享。
      而该两省乃至尔后全国各地人大信息化和数字化的建设工作,在新时代全面形成的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履职等线上线下融合的一体化应用之大趋势热潮,即应皆归因于其切实遵循和认真贯彻了中共中央习近平总书记近些年来先后在上海市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中,赋予新时代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创新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新的重要使命。
      正因如此,所以作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载体的全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依托其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和区块链等新兴数字技术赋能的民主实践之创新,不仅在数字人大建设方面切实对标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而且依托其横纵联通的数字基础底座建设、精准处理与协同共享为导向的数据应用能力建设,切实推动了数字人大建设赋能的精准、智能、系统、有效运转。
      而这些多年来在地方人大信息化、数字化践行中所循序渐进地形成的宝贵践行经验,不仅成为了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创新模式,而且还成功地助推了将人大代表运用大数据履职上升到国家法律条款规定的这一顶级层面的立法之实现!
      正是由于数字人大建设工作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利用新兴数字技术赋能而切实加强了其依法履职和代表履职等一体化应用建设,并为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人民群众依法参政而提供了线上线下融合的一站式服务,因而将人大代表运用大数据履职上升到国家法律条款规定这一顶级层面,即早已成为多年来各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希冀和期盼!
      鉴此,所以说新修正的代表法增加代表运用大数据履职之规定,确实非常必要!
      (注:本文的基本观点及其主要内容,皆来源于作者翟峰2025年5月2日发表于《民声报》“理论与创新”版的题为《让大数据更好为代表依法履职赋能》之署名文章。 )


    【作者简介】    
    翟峰,北大法律信息网签约作者,系四川省第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广元市第四、五届人大常委会工委主任,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曾在省、市两级人大代表的履职期间多年获誉“代表议案和建议大户”称号,并曾获“九三楷模”和“参政议政先进个人”表彰;曾于1997年吸收为中国法学会会员、2003年至2011年聘为《中国人大》杂志社特约记者,2012年以来先后聘任或聘为九三学社中央人口资源环境专委会委员、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四川省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曾多次参与地方立法调研暨统稿工作,数十次应邀在省内外参与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民主党派成员咨政建言等讲座培训活动;曾获人民日报理论征文奖、中国人大制度理论征文奖、中国人大新闻奖一等奖、民主党派中央(九三学社)年度调研成果优秀奖等奖项;曾出版《翟峰履职笔记》《翟峰博客文选》《人大代表履职谈》《边工作边学习》等文集。


稿件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法学在线

原发布时间:2025/7/29 12:09:28

上一条:谭佐财: 数字遗产继承的理论构建与基本框架 下一条:李建伟 潘 米: 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模式的强制与自治之辩 《公司法》第86条解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