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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关键字】学习型法院建设;信息化建设;制度建设
【全文】
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是人民法院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基本保证,也是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因而,各级法院要突出司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拓展学习的内容,持续创新学习的方式,使全体干警在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基础上,充分利用最新学习成果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坚持创建学习型法院与培育学习型干警相结合,做到相互促进。要坚决把创建学习型法院纳入法院年度中心工作,创新载体,拓宽渠道,成立学习领导小组,制定“学习日”活动,从而使全体干警自觉养成勤奋好学的好习惯,把学习当成一种工作作风、生活动力和精神追求,在学习中提升能力素质、优化知识结构。同时,院领导要带头学习、相互学习,以学习型领导班子促进和带动全体干警共同学习,相互促进,营造个人学习与集体学习紧密结合、相得益彰的浓厚学习氛围。
二是坚持理论学习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做到全面提高。即一方面要加强队伍理论、业务知识学习,使全体党员干警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始终铭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提高准确甄别证据、正确适用法律、公正裁判案件的能力,增强突发事件处理、后勤管理、队伍建设、推进法院科学发展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学习掌握信息化各方面的知识,学习借鉴先进法院有益的管理经验,将信息化应用到审判管理之中,强化对立案、开庭、裁判、执行等各个流程节点的监控,保证审判执行等工作的高效运转。
三是坚持学习与实践运用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要着眼于当前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而产生的各种繁重复杂的新问题新矛盾,紧贴使命任务,知行统一,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大力提高知识武装工作的实践性。着眼于法院中心工作,紧贴审判执行现状,推进干警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法律知识,学习经济、历史、文学等社会科学知识。着眼于把业务学习的思想成果转化为法律信仰、人生动力、工作成就、思想作风,全面提高能力素质,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着眼把业务知识转化为创新能力,不断强化创新意识,着力破解制约法院科学发展的矛盾和问题。
四是坚持业务学习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做到规范长效。要建立健全业务学习、考核激励等制度,以制度保证学习型法院建设的经常化、长效化。通过制订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提高学习质量。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采取每星期半天业务学习、审委会委员业务考核、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等措施,努力营造学习氛围。建立干警自学制度,指导干警制订科学的学习计划和目标。建立健全考核激励制度,把学习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干警、考核评价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重要内容,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中层以上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学习成果转化制度,通过舆论宣传、总结表彰等形式,促进学习成果及时运用于法院决策和审判执行工作中。
原发布时间:2019/5/20 11:06:18
稿件来源:人民法院报
网址: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FullText.aspx?ArticleId=107951&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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