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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兵:城市小区治理的长效机制研究

【中文摘要】2017年6月,中办发〔2017〕13号文件《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城市治理已经探索多年,经验比较丰富,社区治理体系即将建成,但是小区治理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小区是城市基层治理的“细胞”,是城市治理关键环节,小区治理的成效,关系到城市治理整体效果,影响到城市建设现代化进程。笔者以宜昌市西陵区小区治理做法为例进行研究,西陵区以小区业委会为支点,坚持“结构性”探索,积极打造社区自治的“城市版”;坚持“基础性”探索,积极打造城市社会的“主体版”,坚持“源头性”探索,积极打造城市党建的“现代版”,构建了“党治、法治、共治、自治”相融合的社区治理路径。但是小区治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促进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加快建设城市化进程中的治理体系和提高治理能力。

【中文关键字】社区治理体系;小区治理;治理方式

【全文】 

一、宜昌市西陵区小区治理阶段性成效

宜昌,作为湖北省唯一的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提出了要打造“社会建设国家典范”。西陵区,是宜昌的中心城区,辖区常住人口近60万,占全市城区人口的“半壁江山”。从2016年初开始,区委、区政府在全区范围启动了“业主委员会组建100%覆盖工程”。截至2017年6月5日,全区的277个小区全部成立了业委会,网络了家庭9万个、市民近30万人、在职党员6837名,实现了组建率100%的目标。业委会组建后,多方筹集资金2693万元,解决了小区停车、环境整治、乱搭乱建等突出问题385件,受到了广大业主的交口称赞。

(一)建设小区自治的“支点工程”,逐步破解了城市居民的“组织化”难题

组织起来力量大,任何有人的地方,如果没有组织,那就会变成一盘散沙。西陵区以住户家庭为基点,以小区为单元,以社区、街道为纽带,实施“业委会组建100%覆盖工程”,城市居民被全面有效、高效地“组织化”。

(二)建设基层民主的“平台工程”,逐步破解了城市治理体系中的“基层民主路径”难题

依托业委会建立社区协商议事会,组建了277个业主协商议事会、73个居民协商议事会。按照“事前协商突出征求意见、事中协商突出达成共识、事后协商突出跟踪反馈”的原则,大力推行“2+N”“5+N”五步协商法,采取“线上+线下”的协商方式,将协商议事会开到业主家中、开到小区门房、开到协商事项现场,变会上“说”为实地“看”、现场“议”,实现了多元协商、相互衔接。

(三)建设幸福生活的“邻里工程”,逐步破解了城市的“陌生人社会”难题

坚持以小区业委会为纽带,发动居民参与民主议事、文体活动等,引导居民和睦邻里关系,拉近“陌生人”之间的感情,促进楼上楼下、街坊邻居“一家亲”。比如:2016年3月,廖家台社区美岸长堤小区在组建业委会后,接连举办了“结婚证书晒家风?两学一做展风采”居民邻里节、“喜迎十九大?家庭同心圆”家庭文化节两场大型活动,吸引600余名居民积极参加。通过这些活动,让“陌邻”变成了“睦邻”,培育了社区良好的“家庭家风”文化。

(四)建设城市治理的“细胞工程”,逐步破解了小区“城市病”难题

探索的社区自治以业委会为载体,引导组织社区居民自助管理、自我服务,共同解决社区面临的“五大病症”,即:小区停车难、社会治安难、环卫管理难、邻里关系难、电梯管养难,有力地推进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落地生根。

(五)建设基层党建的“源头工程”,逐步破解了城市党建中的“前沿堡垒”难题

按照“支部建在小区”上的思路,上连街道和社区、下连业委会和党员,真正实现了党组织建设接地气,打通了城市基层党建“到街道、到社区、到小区、到楼栋、到家庭”的工作链条,实现了党的活动向社区、小区以及家庭、居民个人的领域覆盖。

二、城市小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从治理主体看:政府“唱独角戏”主导治理格局

随着城市的发展,必须通过发展非政府组织、第三部门以及公民社会,来实现对于公共事务的治理。现实中,我们的城市在快速转型发展,但社会治理的方式却还沿续着某些农业社会治理的色彩,小区治理依赖政府、社区来推动,作为小区的主体居民参与小区治理积极性不高、参与的面不广、参与力度不大,严重影响社区治理的效果。实践证明,“全能政府唱独角戏”的局面是行不通的,唯有多元共治、多元共建才能实现发展共享,这就迫切需要市民的参与、社会的参与、市场的参与。

(二)从治理法规看:小区业委会的法定身份缺位

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要保护这些权利,实现“居民自己的事情自己办、小区的事情自己说了算”的目标,迫切需要业委会这个平台。然而,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业委会的“法人地位”,导致了法律依据模糊、维权渠道不畅等问题。

(三)从治理手段看:治理资源有限和水平不高

科学的社区治理手段和良好的社区治理水平是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居民的基础。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手段滞后及治理水平不高问题突出,具体表现为:一是社区管理工作者团队专业化水平不够,社区工作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大、本地化、学历低、效率差等特点,对社区治理往往采取传统的行政方法,对于社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居民提出的多样化需求不能进行创新性解决。二是社区治理缺乏科学性的指导,由于没有专业的技术培训和理论学习,社区治理容易出现盲目性和非理性的问题,对于治理理念理解不够。三是社区治理所依托的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不能为创新社区治理手段和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提供必要的保障,影响社区治理手段和治理水平的提高。

(四)从治理机制看:“应急性”治理方式不可持续

小区居民反应的环卫卫生脏乱差、车辆乱停乱放、小区种菜、流浪狗无人管、消防安全隐患等小区突出问题,都是基层干部采取“应急”处理方式解决。但从长远来看,这种“应急性”的治理方式,完全不可持续,不符合城市治理的要求。

三、建立城市小区治理长效机制

(一)建立党建责任机制

社会治理格局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基层党组织是“领头羊”,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对小区治理起着关键作用。可以借鉴宜昌市西陵区把支部建在小区上“的经验,在小区探索建立党组织,将党员力量从社区再下沉一级,从引领社区治理向小区治理深入。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开展”党员责任区闪光行动“,划分出党员的”责任区“,负责小区绿化、环境卫生、生态市民、治安巡逻等工作,带动所住的小区居民参与小区自治。

(二)建立特色的小区自治格局

西陵区构建了”1+4+N“的工作格局,即:”1“是指小区业委会;”4“是指对口联系帮扶业委会的四支固定力量,分别为街道干部、社区工作者(专职工作者、网格员)、政法干警、法律工作者(律师);”N“根据业委会需要,联系帮扶小区建设管理的弹性力量,主要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志愿者队伍、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等。可以借鉴这重模式,将小区、业主、社区、社会组织、政府部门等资源充分利用起来,构成个人、家庭、小区组成的利益群体,共同参与小区自治。

(三)建立规范小区自治法定机制

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要保护这些权利,实现”居民自己的事情自己办、小区的事情自己说了算“的目标,迫切需要业委会这个平台。然而,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业委会的”法人地位“,导致了法律依据模糊、维权渠道不畅等问题。为了更好地推进小区治理,建议出台一部法律,规范业委会组织法律地位、明确权利义务。

(四)建立人才保障机制

基层社会治理的成效如何,关键取决于基层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素质和能力。首先要建立健全选拔任用机制。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层层把关,一大批年轻、文化程度高的优秀人才充实进来。其次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引入现代社区管理理论,将业务培训与实地考察相结合、实践探索与理论研讨相结合,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第三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培养、吸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形成动力与压力并存、激励与约束相联,稳定社区工作者队伍。

(五)建立资金保障机制

宜昌市西陵区创新设置了100万元的”社区自治金“,每个社区落实了20万元的”惠民资金“,专门用于培育业委会的初期发展,解决好居民反映的在急问题。区财政还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和扶持业委会的组建和培育。小区治理资金是开展小区治理基本保障,可以借鉴西陵区资金模式,采取政府财政资金,居民、社会组织捐赠,PPT模式等多种方式结合,拓宽小区治理资金来源渠道。

(许志兵,男,宜昌市西陵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一、宜昌市西陵区小区治理阶段性成效

宜昌,作为湖北省唯一的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提出了要打造”社会建设国家典范“。西陵区,是宜昌的中心城区,辖区常住人口近60万,占全市城区人口的”半壁江山“。从2016年初开始,区委、区政府在全区范围启动了”业主委员会组建100%覆盖工程“。截至2017年6月5日,全区的277个小区全部成立了业委会,网络了家庭9万个、市民近30万人、在职党员6837名,实现了组建率100%的目标。业委会组建后,多方筹集资金2693万元,解决了小区停车、环境整治、乱搭乱建等突出问题385件,受到了广大业主的交口称赞。

(一)建设小区自治的”支点工程“,逐步破解了城市居民的”组织化“难题

组织起来力量大,任何有人的地方,如果没有组织,那就会变成一盘散沙。西陵区以住户家庭为基点,以小区为单元,以社区、街道为纽带,实施”业委会组建100%覆盖工程“,城市居民被全面有效、高效地”组织化“。

(二)建设基层民主的”平台工程“,逐步破解了城市治理体系中的”基层民主路径“难题

依托业委会建立社区协商议事会,组建了277个业主协商议事会、73个居民协商议事会。按照”事前协商突出征求意见、事中协商突出达成共识、事后协商突出跟踪反馈“的原则,大力推行”2+N“”5+N“五步协商法,采取”线上+线下“的协商方式,将协商议事会开到业主家中、开到小区门房、开到协商事项现场,变会上”说“为实地”看“、现场”议“,实现了多元协商、相互衔接。

(三)建设幸福生活的”邻里工程“,逐步破解了城市的”陌生人社会“难题

坚持以小区业委会为纽带,发动居民参与民主议事、文体活动等,引导居民和睦邻里关系,拉近”陌生人“之间的感情,促进楼上楼下、街坊邻居”一家亲“。比如:2016年3月,廖家台社区美岸长堤小区在组建业委会后,接连举办了”结婚证书晒家风?两学一做展风采“居民邻里节、”喜迎十九大?家庭同心圆“家庭文化节两场大型活动,吸引600余名居民积极参加。通过这些活动,让”陌邻“变成了”睦邻“,培育了社区良好的”家庭家风“文化。

(四)建设城市治理的”细胞工程“,逐步破解了小区”城市病“难题

探索的社区自治以业委会为载体,引导组织社区居民自助管理、自我服务,共同解决社区面临的”五大病症“,即:小区停车难、社会治安难、环卫管理难、邻里关系难、电梯管养难,有力地推进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落地生根。

(五)建设基层党建的”源头工程“,逐步破解了城市党建中的”前沿堡垒“难题

按照”支部建在小区“上的思路,上连街道和社区、下连业委会和党员,真正实现了党组织建设接地气,打通了城市基层党建”到街道、到社区、到小区、到楼栋、到家庭“的工作链条,实现了党的活动向社区、小区以及家庭、居民个人的领域覆盖。

二、城市小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从治理主体看:政府”唱独角戏“主导治理格局

随着城市的发展,必须通过发展非政府组织、第三部门以及公民社会,来实现对于公共事务的治理。现实中,我们的城市在快速转型发展,但社会治理的方式却还沿续着某些农业社会治理的色彩,小区治理依赖政府、社区来推动,作为小区的主体居民参与小区治理积极性不高、参与的面不广、参与力度不大,严重影响社区治理的效果。实践证明,”全能政府唱独角戏“的局面是行不通的,唯有多元共治、多元共建才能实现发展共享,这就迫切需要市民的参与、社会的参与、市场的参与。

(二)从治理法规看:小区业委会的法定身份缺位

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要保护这些权利,实现”居民自己的事情自己办、小区的事情自己说了算“的目标,迫切需要业委会这个平台。然而,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业委会的”法人地位“,导致了法律依据模糊、维权渠道不畅等问题。

(三)从治理手段看:治理资源有限和水平不高

科学的社区治理手段和良好的社区治理水平是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居民的基础。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手段滞后及治理水平不高问题突出,具体表现为:一是社区管理工作者团队专业化水平不够,社区工作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大、本地化、学历低、效率差等特点,对社区治理往往采取传统的行政方法,对于社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居民提出的多样化需求不能进行创新性解决。二是社区治理缺乏科学性的指导,由于没有专业的技术培训和理论学习,社区治理容易出现盲目性和非理性的问题,对于治理理念理解不够。三是社区治理所依托的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不能为创新社区治理手段和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提供必要的保障,影响社区治理手段和治理水平的提高。

(四)从治理机制看:”应急性“治理方式不可持续

小区居民反应的环卫卫生脏乱差、车辆乱停乱放、小区种菜、流浪狗无人管、消防安全隐患等小区突出问题,都是基层干部采取”应急“处理方式解决。但从长远来看,这种”应急性“的治理方式,完全不可持续,不符合城市治理的要求。

三、建立城市小区治理长效机制

(一)建立党建责任机制

社会治理格局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基层党组织是”领头羊“,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对小区治理起着关键作用。可以借鉴宜昌市西陵区把支部建在小区上”的经验,在小区探索建立党组织,将党员力量从社区再下沉一级,从引领社区治理向小区治理深入。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开展“党员责任区闪光行动”,划分出党员的“责任区”,负责小区绿化、环境卫生、生态市民、治安巡逻等工作,带动所住的小区居民参与小区自治。

(二)建立特色的小区自治格局

西陵区构建了“1+4+N”的工作格局,即:“1”是指小区业委会;“4”是指对口联系帮扶业委会的四支固定力量,分别为街道干部、社区工作者(专职工作者、网格员)、政法干警、法律工作者(律师);“N”根据业委会需要,联系帮扶小区建设管理的弹性力量,主要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志愿者队伍、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等。可以借鉴这重模式,将小区、业主、社区、社会组织、政府部门等资源充分利用起来,构成个人、家庭、小区组成的利益群体,共同参与小区自治。

(三)建立规范小区自治法定机制

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要保护这些权利,实现“居民自己的事情自己办、小区的事情自己说了算”的目标,迫切需要业委会这个平台。然而,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业委会的“法人地位”,导致了法律依据模糊、维权渠道不畅等问题。为了更好地推进小区治理,建议出台一部法律,规范业委会组织法律地位、明确权利义务。

(四)建立人才保障机制

基层社会治理的成效如何,关键取决于基层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素质和能力。首先要建立健全选拔任用机制。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层层把关,一大批年轻、文化程度高的优秀人才充实进来。其次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引入现代社区管理理论,将业务培训与实地考察相结合、实践探索与理论研讨相结合,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第三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培养、吸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形成动力与压力并存、激励与约束相联,稳定社区工作者队伍。

(五)建立资金保障机制

宜昌市西陵区创新设置了100万元的“社区自治金”,每个社区落实了20万元的“惠民资金”,专门用于培育业委会的初期发展,解决好居民反映的在急问题。区财政还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和扶持业委会的组建和培育。小区治理资金是开展小区治理基本保障,可以借鉴西陵区资金模式,采取政府财政资金,居民、社会组织捐赠,PPT模式等多种方式结合,拓宽小区治理资金来源渠道。

 

【作者简介】许志兵,男,宜昌市西陵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原发布时间:2018/11/1 14:10:23

稿件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网址: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FullText.aspx?ArticleId=105323&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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