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当传统法学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在人才培养规格上存在错位对接时,法学专业大学毕业生的结构性失业问题日益凸显,法学专业转型发展势在必行。基于交叉学科平台培养法务会计人才是面向市场需求培养特色人才,在对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变革与创新的过程中,面临着学科理论体系不成熟,专业技术性强,建设难度大等诸多现实困难,应主动变革传统教育理念,打破学科壁垒,倡导教学科研交融,使科学研究活动与应用型人才培养呈“正效循环”效应。从思想观念、管理机制、师资队伍培养、学科专业定位和教学方式方法等方面积极探索法务会计人才培养路径。
【中文关键字】交叉学科;法务会计;人才培养
【全文】
改革开放以来,教育文化赖以生存发展的经济基础、体制环境、社会条件等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随着高校的普遍扩招和办学定位的趋同,法学专业盲目按照惯性思维发展的趋势非常明显。不同层次的院校纷纷设立法学本科专业,大量招收法学本科生,其教育规模和招生人数在整个高等教育中占据了非常大的比例。2009年中国法治蓝皮书透露:我国高校法学院系30年增长了100多倍,法学学科毕业生就业率列文科毕业生最低。2012年就业蓝皮书显示: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连续3年持续走低。高校法学人才培养存在诸多先天不足:办学定位不明确、学科专业无特色,培养模式老化、课程设置大一统、与地方产业结构脱节等。目前,一方面,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趋于饱和,人才供给过剩;另一方面众多企事业单位人才大量需求又得不到很好的满足。其主要问题不是人才培养的数量,而是人才供给与需求在人才培养规格上的错位对接,出现了法学专业大学毕业生的结构性失业。这种结构性失业现象反映出地方本科高校法学教育和社会经济、文化传统、科学技术这些外部关系的失调,而这种失调将直接波及并作用于高等教育的内部,法学专业转型发展势在必行。
1 基于交叉学科平台培养法务会计人才的现实意义
1.1 基于交叉学科平台培养法务会计人才是经济社会实践与发展的迫切需求
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公司会计造假、财务舞弊、国有资产流失、商业贿赂等经济犯罪及腐败案件日益增多,且不断呈现隐蔽性、专业化、复杂化和多元化的特征。加之,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的风险防控意识的不断增强,法律实践已经催生并且促进了法务会计的产生与发展。法务会计成为了沟通法律与会计的桥梁,是经济与法律的真正融合与互补。
1.2 基于交叉学科平台培养法务会计人才是为毕业生开辟广阔的就业前景的必然要求
法务会计专业建设是完全按照市场的迫切需求培养人才。近些年来,国内外一系列重大的公司财务欺诈案件,其主要作案手法都是利用了会计规范同法律规范的错位,即一些形式上合乎会计处理但实质上歪曲会计准则和不合法律规范的处理来操纵会计报表。这些情况的出现,恰恰反映了传统的会计学、审计学、法学专业教育的局限,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与社会需求的脱节。目前,一方面,社会对传统的法学、会计学人才的需求趋于饱和,毕业生就业趋向困难;另一方面,社会对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却与日俱增。我们必须及时调整传统法学专业建设思路,以市场为导向,培养复合型、应用性法务会计人才,为毕业生就业和发展开辟广阔的前景。
1.3 基于交叉学科平台培养法务会计人才是对传统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与创新的应然之举
我国法学教育正从注重数量规模发展到注重内涵建设的转型期,跨学科培养人才符合国家推动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政策性要求,是国家人才培养战略调整的重要举措,也是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转方式调结构的必然选择。目前,各高校法学与会计学本科生、研究生人才培养,是以传统的法学与会计学学科门类为依据,分别在法学院与商学院(或财经类院校专设会计学院)设置法学与会计学专业。现代学科制度人为地划定法学与会计学学术探索的边界,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的盲点。目前,高校培养的法学与会计学人才不仅难以适应其专业之外的能力需求,而且缺乏采用综合性思维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只有形成超越法学与会计学专业体制的更高层次的知识生产方式,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摆脱由僵化的法学与会计学学科专业体制所带来的知识生产危机。
2 基于交叉学科平台培养法务会计人才面临的主要困难
当传统的法学专业面临着专业定位与市场需求不匹配、办学特色不突出、招生就业不景气等诸多现实困难时,我们依托学院的会计学传统优势学科,尝试着走一条交叉学科建设的创新之路。跨学科设置交叉学科专业,是培育和发展新兴学科的重要途径,也是国际上许多发达国家本科专业建设的共同趋势。在我国,教育部鼓励高校打破学科壁垒,在遵循学科专业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跨学科设置本科专业的实验试点工作,努力实现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化。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和困难。
2.1 学科理论体系不成熟,专业技术性强,建设难度大的矛盾十分突出
法务会计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融会计学、法学、管理学、审计学、证据学、侦查学等多学科理论和方法于一体。国外法务会计是为适用市场经济实践活动需要逐步发展起来的一个新领域,其主要业务是对各种财务舞弊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在法庭上为委托人提供诉讼支持等。目前,国内法务会计的研究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现有研究内容大多是针对法务会计基础理论、在我国发展的必要性等方面,缺少对理论结构整体框架的研究,没有形成专门的理论体系,未能充分体现法务会计自身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特色,在一些基本理论的认识上分歧还很大。在研究方法上看,规范性研究多,实证性研究少,某些结论的可靠性较差。加之,对法务会计实务操作、实践案例的应用领域的研究仍然相对匮乏,尤其是对诉讼支持的研究更是微不足道。这在客观上使得法务会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2.2 学科交融下的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知识结构与职业能力的定位分析不精准,客观上阻碍了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进程
“培养什么样的人、怎么培养人”这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两个基本问题。如何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结合地方高校人才培养改革思路和自身人才培养的优势和特色,确立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规格显得尤为重要。由于受到学科理论体系不成熟的困扰,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极易陷入“会计+法律”的机械组合模式,出现两张皮现象。如何在有限的学时内,合理构建多学科知识体系、如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如何培养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真正实现以知识传授为中心向以能力培养为本的转变,这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难题。
2.3 高校与行业企业、实务部门协同培养人才的机制不健全,难以满足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特色要求
当法学人才培养的社会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时,单纯依靠高校自身的师资力量、科技资源封闭式办学已经行不通了。高校亟需与行业企业、实务部门协同创新整合资源,形成合力。2012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指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够强,科技体制机制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竞争的要求不相适应。”目前,高校与协同单位的科技资源配置分散重复,尚未形成完善的分工合作机制。自成体系、独立运行,导致整体创新凝聚力不强,难以适应协同培养创新人才的现实需求。
3 法务会计交叉学科人才的培养路径探索
当市场对人才需求多元化时,如何结合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特点以及学校自身的办学优势,将法务会计专业办出特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以专业建设来支撑法务会计学科建设,以学科建设来引领专业发展,突破目前法学专业在招生与就业上遇到的瓶颈,推动新兴学科的持续发展与壮大,在当前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3.1 变革传统教育理念,面向市场需求培养特色人才
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是完全面向市场需求的人才培养,该专业建设的启动实质上是对于传统教育理念的一种变革与创新。目前,我国大学在跨学科人才培养方面面临着三重障碍:组织结构的院系隔离和跨学科学位的欠缺造成组织障碍;僵化的人事制度和评价制度构成制度障碍;以学科分化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学术评议中的“本位主义”造成资源障碍。我们要打破僵化的教育理念,不断改革创新。学校要从宏观上把握导向,出台激励政策,从人力、物力、财力上扶持交叉学科专业建设,凝聚人心,充分调动教师投人专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把教师科技创新的潜能激发出来。同时,建立法务会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质量保障机制,以制度创新引领交叉学科建设,分析人才培育应具备的环境、资源和软硬件条件,从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组织管理和人才队伍培养等方面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从教学环节设计、课程设置、教学过程的组织与管理、教学评价、教学内容安排、教材开发、师资条件等方面制定具体实施步骤与实施内容。
3.2 科学精确定位,提升人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实践能力
基于法务会计应用型本科人才需求的现状与趋势,在总结我国现有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成功经验,通过系统性研究与设计,围绕特色定位,探索培养法务会计应用型本科人才的路径,构建以法务会计“三反一防”(反腐败、反舞弊、反欺诈和企业财务风险防范)实践能力培养为目标的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从而实现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的总体培养目标。
3.3 加强交叉学科团队建设,打造专业师资队伍
加强法务会计学科专业建设和改革,建立科学的专业体系。打破学科专业壁垒,重视法务会计专业内涵的调整和优化,为跨专业教育、培养应用型法务会计本科人才搭建平台。吸纳实务界的精英加盟学科建设委员会,提供实践指导,紧紧围绕实务工作的需要培养法务会计人才。
外引内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法务会计学科专业建设急需引进符合专业建设要求的学科带头人。为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满足该专业的实践教学需要,急需拥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师资融入专业建设团队。聘请法务会计(司法会计)理论界、实务界的专家、教授来校授课、讲座。把聘请法务会计(司法会计)实务专家面向学生短期授课作为专业教学的重要补充。选派专业教师到会计师事务所、检察机关或企业法务部、风控部等对口部门挂职锻炼,深入开展实践调研活动。目前,法务会计专业国内尚无成熟的学科理论体系可供支撑,这也是该专业来源于市场、来源于实践的现实之举。
3.4 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设计充分满足业界需求的专业知识与职业技能结合的课程模块体系。平衡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专业基础教学与职业技能训练之间的关系。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上,把专业理论的地位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完全等同,注重职业技能的培养和训练,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搭建满足特色人才培养需要的实验、实训平台,全面开发“三反一防”职业技能的实验、实训教材。
3.5 倡导教学科研融合,加强科学研究平台内涵建设
倡导教学科研融合,使科学研究活动与应用型人才培养呈“正效循环”效应。法务会计人才培养迫切需要加强相关的实证调查与科学研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当前,经济活动越来越复杂化,大量的法律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纠缠,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职业进一步细化,法律人才培养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法学专业建设不是没有出路,而是过去的法学专业建设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社会办学,学科体系和知识结构脱离了市场需要。当市场对人才需求多元化时,只有紧密结合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特点以及学校自身的办学优势,将法务会计专业办出特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以专业建设来支撑法务会计学科建设,以学科建设来引领专业发展,才能突破目前法学专业在招生与就业上遇到的瓶颈,推动新兴学科的持续发展与壮大。
【作者简介】
郑谊英(1970-),女,副教授,主要从事司法会计鉴定、财政监督研究。E-mail:1535019270@qq.com。
稿件来源:《中国司法鉴定》2015年第4期
原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3日
网址: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FullText.aspx?ArticleId=93291&l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