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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章润:公民模式的后民族主义国家命题

【中文摘要】本文于国家学层面,循沿政治社会学理路,基于全体公民政治上的和平共处这一核心问题意识,紧扣中国语境,围绕着理想的政治国族这一愿景和国族的政治成熟这一理论命题,围绕着族群关系、国家治理和公民理性、永久和平等核心主题,提出六项命题。它们涉关民族理想与公民理想、地方关怀与世界主义理念、国族本位与全球体系、国家理性与公民理性、历史时空与普遍正义、主导性的世界体系与多元的人间秩序,均为国家建构的必要理论作业,也是建构理想而成熟的“现代中国”的必备心智。本文认为,对于此刻中国来说,以“后民族主义”为进路,重在消弭极度民族主义冲动所可能导致的国族解构和分裂倾向,既要继续培植国民认同,又要努力养育公民德性;进而,在全球伦理和世界公民共同体与民族国家恒为集体形态的双重意义上,营造平等互动的国家间政治与均衡的世界体系。

【中文关键字】后民族主义;族群;国家理性;公民理性;世界历史;政治民族

【全文】

       现代民族国家建构需要多元要素,经由理念演绎与制度铺陈,以支撑起邦国大厦,收拾好这一方水土。其中,民族理想与公民理想、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地方关怀与世界图景、国族本位与全球体系、国家理性与公民理性、国族利益与人类福祉、历史时空与普遍正义,等等。——凡此理念、价值、制度及其实践,涉关自然生态、社会政治和历史人文,二元对立,却又内在牵连,得为梗概。历史而言,它们既是民族国家与生俱来的必要构成要素,而构成民族国家的制度背景,也可能是随着民族国家这一新型人间秩序的呱呱问世,联袂牵动而来的一系列后果,经磨历劫,丁一卯二,层累地积淀为今日省视国家问题时必得面对的基本因素。

       一方面,它们在历史进程中递次呈现,逐层推展,构成了民族国家建构的必要条件,不可或缺,无法回避。可以说,民族国家本身就意味着必将内在潜含着凡此多元互动的复杂博弈关系,它们生存于民族国家以及民族国家借助它们而成型这一事实本身,就使得它们必然成为民族国家时加宣扬的主题;又因为是民族国家面临着的迫切问题,因而甚至有可能撕扯开民族国家的固有结构而成为自我解释的对象。另一方面,正因为它们彼此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内在紧张甚至激烈的冲突,故而要求民族国家提供足能涵容它们的政治体制安排、思想理论说明、实践回旋空间和心理承受能力。就是说,需要形成足以承载它们的国家制度框架,锤炼政体的张力、涵量和国族的心理能力。理想而言,将它们统归于抽象一体性程序主义法权安排,在这个叫做“民族国家”的宏大建构中容涵之,调适之,整合之,消融之。如此这般,地缘格局中的人民横向联合组成国家,人世遂得铺展为一种人间秩序。从社会政治技术角度(socio-political technique)来说,达臻此种开合有度、措置裕如状态的国族,蔚为进境于政治成熟状态的国族,所谓“政治民族”者也。此为国家建构的理想状态,也是具备文明基础的现代国族都曾奋力追求的建国目标。揆诸历史,某个角度来看,诸如“大英帝国”这类老牌帝国主义国家,其之张合有度、迎拒无违,一切均以国族利益打转,无所不用其极,可谓卑鄙无耻却又落落大方,盖源于进臻此境矣。

       从法政哲学而言,理想的情形是,全体国族成员具有坚定而明确的国族认同自觉,同时秉持公民理想与世界主义关怀的浩然心性;政体安排提供了将生民、市民、国民和公民等诸种身份统合一体的制度条件;优良政体妥恰分配了共处于同一民族国家政治屋顶下的多元族群自我族性的尽情彰显可能性与共享的公共空间。从而,民族国家不仅是一个族群共同体,一个追求国族利益边界最大化的经济与政治共同体,而且是一个法律共同体和历史文化共同体,一个明悉如何在全球体系中寻求国族的最佳生存发展之道的伦理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此为理想,既是政治民族的特征,也是成熟国族的上佳之境。

       基于上述基本理论背景和核心问题意识,围绕着理想的政治国族这一理论愿景和国族的政治成熟这一理论命题,本文于国家学层面,循沿政治社会学理路,紧扣中国语境,提出下述六项命题,允为国家建构的必要理论作业,也是建构理想而成熟的“现代中国”的必备心智。

       ―、世界格局中的历史文化认同和国家利益本位

       命题一:一方面,成熟的政治民族坚决恪守民族历史文化认同与国家利益本位,养育国族意识,并以此作为自我定位、凝聚和保存的手段,在此绝无讨价还价余地;另一方面,坚持在世界格局中,尤其是在现代全球资本主义秩序和世界主义文明中运思,涵养天下意识,保持二者必要的张力,从而谋取本族本国本文明的最佳境遇。

       “本族”、“本国”与“本文明”,凡此三项,各为实体,而又三位一体,存含于这个叫做民族国家的文明实体和法政结构之中,构成了现代民族国家的基本形态。但就中国传统来看,若谓秦汉以降古典中国的国家建构的一大优势,也是现代民族国家方始具备的一大特征,就是凡此三项联结一体,蔚为一种共同体,则华夏邦国于此并不陌生;相反,实在老到圆融,不期然而然。所谓中华民族、中华文明或者中华国家,不论朝代更迭还是政体转换,概为此种形态,历久弥新。清末以还逐渐递转为民族国家,在国家形态上仿佛轻松过关,跌宕起伏之处唯在“提炼优良政体”,其因在此,而不止于此。[1]当然,从王朝政治、朝代国家和天下格局,转换为民族国家,一种国族本位的集体自私状态,就政治运作和国民心理而言,同样并非一蹴而就,只是比诸前者相对容易过关而已。不管怎么说,时至今日,举目环宇,但凡成熟的政治民族和所谓“成功国家”,多半概为此种三位一体结构,于特定地缘之上有机容纳族群、国家和文明。否则,各有区隔,未能于国民心智上联结圆融,势必既缺乏文化自觉、心猿意马,体制安排上亦将零落支离,捉襟见肘。考诸成功国家,不仅国民是自觉的文化子民;而且,政体是民族文明的载体,法权安排成为民族历史文化的制度形式。正是在此,政体获得了自我更新的渊泉,更且凭借其所秉具的文化合法性进求政治合法性,国民由此进境为公民,也是自觉的文化子民,三者于各有分际中统合一体,整个国族于是获秉向心力和凝聚性,也才有“战斗力”。

       有关于此,西方两三百年的民族国家实践,包括晚近欧洲文明和福利国家的局部腐化现象,向世人提供了诸多训示,国人其实也早有自觉。

       至迟甲午海战后,士大夫们即已认识到文明共同体与政治共同体的合一,作为文化子民的国民与作为政治参与者的公民的统一,对于“世界的中国”与“中国的世界”这一辩证关系的明晰,是造就一统华夏和富强中国的必备条件。不过,具体实践过程却非一蹴而就,从理念到制度、再到实践,进而,渐为一种习而不察的生活方式,尚有漫长的历程。半个多世纪前,唐君毅先生反思民元之际中国民族国家建设历程,对此即有深刻的讨论。唐先生伸言,此间教训之一就是只有“半自觉”的民族独立运动,即只知当求国族的独立和生存,却昧于“其背后所负担之历史文化使命,亦不自觉此历史文化之精神,在实际上正为支持并推动民族独立运动者”,亦即在政治、文化、学术和士大夫之自觉理性中,欠缺“中国之国家意识”,是中国未能领悟现代政道与治道,因而未能即刻形成富强国家的理念缺失所在。在唐先生看来,成熟的民族国家必以“国家意识”作为自己的精神阵地。而所谓“国家意识”,不过就是对于此种三位一体的宏大法政形态的自觉、认同与归依。

       在《家庭、国家、天下之观念再建立序论》一文中,唐先生还说:

       必须由民族意识转出国家意识。即民族独立运动,必须转为建国运动。民族意识之发挥,必须转为国家意识之发挥。……唯国家意识建立乃可言建国运动。唯建国之运动,乃能完成民族独立运动之意识。唯在国家意识笼罩之下,民权之争取乃不致逾越范围……[2]

       也就是说,在唐先生眼中,“民族独立运动”,无论是哪一“民族”的独立运动,普天之下,充其量只是人种共同体的理想,难言高尚。毋宁,“建国运动”才是法律共同体的制度自觉,也是族民将自己转换成为国民之后,再进转为公民而自我期许的政治蓝图。人种共同体由此登堂入室,成为一种政治共同体。而且,从个人观念到天下观念之间,须有家庭与国家观念作为过渡,否则,如将家庭与国家观念毁弃,则个人与天下之间桥断梁塌,此时此际,无涯无际的虚悬着的天下意识实为上下无根的空谈,表面上至公至仁,内里不过是公与仁的影子而已,永无落实的现实可能,甚至是“极端个人主义之绝对自私”。与此相对,天下观念作为一种公民理想,正为民族理想之助,不可偏废。由此,唐先生断言,必须经由“家庭意识”、“国家意识”和“天下意识”,才能“完成天命之性”。换言之,家庭意识、国家意识与天下意识,实即彰显了市民、国民与公民三重关系的纽结,是造就组织化了的政治共同体,形成富强民族的机理所在,均为人人皆当自觉而国之实践者也。[3]——现代人性的多元复杂性与现代国民的多重心性,以及现代国家组织的错综纠结,正在于此,而不止于此。换言之,身处现代世界,个人之为生民、族民、市民、国民和公民的多重身份定位,决定了其各有分际,而又统合一体,即统合于民族国家这一历史文化命运共同体,才能造就成熟国族,也才能养育成熟国民,而人性恰恰具体化为并且实际见诸此间重重叠叠的身份实践之中。否则,“天命之性”何以显现,“道德理性”更无由伸张,自不待言。也可以说,天下意识必自家庭意识和国家意识中生发扩展,方始获得真切感,也才有落脚点。就此可见,“家国天下”之为一种容含族群、文化和政治诸端,联结起族民、市民、国民和公民,并将身家、祖国和世界拥纳于怀的法政格局、文明心胸和政治气度,真正是吾族吾民中华文化贡献于全体人类政治上和平共处、克服命运的偶然性和暴力的加害这一最为艰难伟业的一大绝世创造。

       今天回头一望,细究晚近东西诸国营造民族国家的宏大历史,我们自然明白,之所以“天命之性”呈现出如此多元复杂的内涵,正在于“现代中国人”诞生在一个全球性资本主义秩序统合世界的时代,任何有关人、人世生活及其共同体的安排,均无法逃脱此种秩序格局。伸言之,当此之世,若无丰赡渊厚的民族历史文化本体作为文化忠诚的对象和全民凝聚的精神,则无以在世界文明大家庭中自我彰显和立足,正如此种民族历史文化必定以开放胸襟,在与他种文明的互动中多方汲取,始能充盈人性关怀,含蓄创发资源,挈领文明大势,从而堪当忠诚对象,适足为此文明的亿万子民提供心灵家园。另外,全球市场将一切要素纽合一体,跨国资本甚至形成超脱民族国家疆域的新型权力形态,世界性的社会公民组合形式和人权理念的倡扬,如“世界公民论坛”,同样跨越既有国界,要求对于一切有关人、人世生活及其共同体的安排予以重构性阐释,于国族利益本位和世界格局的双重透视中,决定自家的进退出处。正是在此情形下,正如论者所言,对于世界格局的本土意识借助了主要属于全球资本主义的价值观,而任何民族若要重生,都必须按照国际化的原则行事。[4]至此,所谓“民族国家的政治成熟”乃更进一层,其省思的外延从国家政治、国家间政治而进展至全球政治。

       也正因此,我们才能理解“对外奉行民族主义,对内施行自由主义”这一“矛盾”的来龙去脉。其实,这是现代民族国家统一政道的一体两面,不足为奇,更不足为训,某种意义上不妨说,恰恰是民族国家“政治成熟”,甚至是高度政治成熟的表现呢!而就国民让渡自由以组织国家而言,至少在功利意义上,民族国家甚至是一种最为可欲的集体自私形式。近世西方列强,尤其是晚近的美利坚帝国,凭借先发优势,对此不加掩饰,更无忌惮,倒是提醒后发国族,所谓“民族国家”,同样是众生图存求荣不得已的法子,一种集体自私的公共形式,“内外有别”,不过如此尔尔。民族国家之为一种国民共同体和公民共同体的“实在”与“虚伪”,名实之间,尽在于此。简言之,民族国家以民族主义和自由主义两大理念作为立国之本,而构成“民族国家—文化立国”与“民主国家—政治立国”这一犄角之势。就民族主义来看,它本来就是一种用来动员组织族民、支撑其国民共同体的理论,旨在对内实现国民共同体的理论武装,对外调处国族之间的互动,当然以本族、本国和本文明为重。另外,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内部治理,是以文化合法性与政治正当性为基础的,不仅涉及民族主义,更主要的是一个如何建立优良政体的问题,裨便全体公民政治上和平共处,自由主义命题于是获得了宏阔的用武之地,想回避也回避不了。并且,它导向了优良政体建构,将民族国家这一“国民共同体”提澌升华为“公民共同体”,庶几乎避免或者减缓了它的赤裸裸功利性和绝对压迫性。之所以民族主义统辖下的民族国家是也不得不是一种集体自私的公共形式,蔚为“国民共同体”,同样,是也不得不是一种公民横向联合的政治形态,蔚为“公民共同体”,其因在此。同时,鉴于它们分享着共同的历史文化记忆,因而,民族国家还必然是一种历史文化共同体,一个族民、国民和公民均可栖息分享的文化母邦。

       在此,上述有关生民、族民、市民、国民和公民的分际,无论是其中哪一种,均以特定民族国家作为自己安身立命的栖息之所,而分享安全、平等、尊严和自由等自由主义公共产品。国族身份界定及其时空疆域内的法政安排所提供的上述公共产品,既是它们的共同生存条件,也是它们获享生命意义的前提。与此相对,没有上述优良政体所提供的自由主义公共产品所彰显的政治正当性,特别是善待自己的国民,民族国家就没有文化合法性,从而难免出现全面的政治与文化危机。毕竟,在民族国家是一个共同体的意义上,人民和国家是一种权利义务的联合形式,更何况,失却公正,人世岂非赤裸裸的匪帮?因此,上述“矛盾”不仅并非矛盾,恰恰相反,是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各显身手的恰当场域。否则,彼此错位,将自由主义施用于国家间关系,要么是天真,要么是霸权,而暴露的恰恰是进攻性民族主义的极端性。当然,如此措辞,并非等于无视全球伦理与国际正义,恰恰相反,正是因为首先肯认具体国族及其法政边界的合法性,这才需要彼此让渡部分合法性,而于集结汇合中造就了后者,予调处中达致圆融。否则,这人世早就是赤裸裸的匪帮了。

       也就因此,需予乡愿、“爱国贼”与成熟的政治民族所当秉具的民族历史文化自觉之间,作出清晰的区分。民族主义常常饱受诟病,民族主义或者爱国主义是“恶棍的最后庇护所”,便是一句广为流传的名人名言。爱因斯坦说它是人类的童稚化现象,人类心智上的麻疹,还真的不失其真理性。但是,凡此“恶棍”或者暴民,并非一定孕育于民族主义,比如法国大革命造就了暴民,就并非是民族主义的产儿,毋宁,是启蒙以还的自由主义鼓动的结果,是自由主义理想的负面产品,甚至,不过是“胃的造反”而己。[5]毕竟,对于本族、本国与本文明的利益边界保持高度敏感,是天助自助的应然,正如任何人首先自助,便也就是在助人,任何国族和文明共同体必得自助、自救、自爱与自强,其后方有可能助人、救人与爱人,不为他国他族添麻烦。所谓“爱国”与“民族主义”概念的外延,通常也就止限于此。逾此边界,惟我独尊,却不知众生平等,六祖所谓“见性是功,平等是德”,一切皆有前因后缘,将自己的利益和意愿强加于他人他族他国,那才真叫做爱国贼呢!由此,牵连出民族理想与公民理想及其双向互动这一更为广大的问题。

       二、民族理想与公民理想

       命题二:成熟的政治民族总是立足现实,高扬理想。既心系本土,又杨想天下。交替运用民族主义与世界主义,辩证处理民族理想与公民理想。

       “立足现实”意味着对于自己的利益边界保持高度自觉,对于国际秩序的无政府性质和世界之为一种自助体系,恒持清醒认识,而首先求得生存。没有民族主义及其国族本位安顿身心,这一切如何可能。另外,所谓“高扬理想”,就是无限趋近超越性的道德智慧和伦理担当,而于普天之下一切众生怀持一体平等、休戚与共之情,在此,正不妨标举“天下主义”,作育世界情怀。在现实主义政治立场观之,两手玩得好就是政治成熟,玩不好就是幼稚。其间张力不免,克爱克威,收放自如,才是成熟国族的智慧。

       此间情形,正如芝加哥大学德裔教授约翰·米尔斯海默坦言:

       尽管大国几乎总是按现实主义行事,但它们经常宣称自己受更高的道德目标而非均势的考量所驱使。而且,它们把对手描绘成邪恶或不道德的另类。这种行为模式在美国身上表现得尤其明显。在世界舞台上,美国常常举止粗蛮,却总是口口声声称自己的行为是道德的、正确的,而对手的行为是邪恶的、错误的。……美国的精英们常常用理想主义术语谈论外交政策,却以现实主义方式行事。[6]

       此种情形固为“虚伪”,其实也不妨说是一种政治圆融,或者说,是成熟的商业民族所秉有的政治成熟,成熟的政治民族所固有的商业伪巧。而目的其实只有一个,即将本国族的利益边界最大化,为了自家的根本利益,包括“光荣与梦想”,不惜调用一切理念资源与制度手段,直至不惜诉诸战争,于烽火连天中赚得盆满钵满。远看当年西班牙、英吉利之征伐美洲和印度,近看美利坚之隳突于中东、叫嚣乎北非,对此便一目了然。通常诟病的超级大国的“双重标准”,只有在此语境中,才能理解。其他国族并非无此奢念,只是行动权能不足以实现奢念,故而,一旦野心和私念发作,充其量只能演绎一些小型的“双重标准”故事罢了。因而,这是民族国家这一人间秩序格局下,博弈主体的普遍心理,也是现实主义国际政治观的思想理据所在。民族国家这一政治法律单元所构建的现代世界之所以千疮百孔,此种“巧伪”担责多矣,中国于此不可不察,而须时时怀持戒惧之心,以免“临难铸兵,岂及马腹”。

       就刻下的中国而言,如何因应,怎样措置,可从内外两面来看。自内而言,需要对于民族主义进行重构性阐释,经由充满同情地审视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成长历史,将民族主义转化为一种自学术至政体、由民间到思想的全民族文化自觉,从而将中国的文化本体与政治本体、思想本体与社会本体,恰予连缀整合一体,使民族主义成为国民的情感,也是公民的心智。毕竟,在古典政治哲学的意义上,民族主义从来都是自由主义的一个隐蔽主题。与此同时,藉由对于优良政体的追求这一公共热情,使自由主义成为公民的理想与国民的期待,促进民族理想与公民理想的有机统一。毕竟,自由主义以民族国家作为自己的时空依托,总要落地为具体民族国家的政治建构,方始获得制度肉身,进而,才可能发挥其政治规范功能,并担负起政治理想的领航职责。

       自外而言,刻下可能做与应当做的是,充分运用中国的经济实力来扩大自己的政治影响,藉政治权能谋取经济实利;同时,以大国之担当和全球胸襟,“协和万邦”,主张国际正义,伸张全球伦理;而首要牵引百年转型的主流政治意志所念兹在兹的优良政体登堂入室,支撑起这个叫做“现代中国”的华夏邦国的政治屋顶。说到经济和政治的关联,以及现代民族国家的经济共同体属性,我们看到,现代国家的产生与谋求国族的经济利益本就息息相关,甚至可以说国家是军事组织化的公司,正是为了赤裸裸的经济利益,不少时候是海外经济竞争,才产生了造就强大国家的需求。不论是旧日的东印度公司,还是当今德克萨斯的石油巨头,其背后总是有国家“罩着”,二者的“一而二”与“二而一”的关系,道尽了现代国家的组织机理和内在动机。如今的全球资本主义更是将“货币战争”、“金融战争”和“石油战争”与军事手段交替使用,实现着传统军事力量不可能达到的目的。在此,将经济利益转换为政治议题,使政治问题转圜为法律议题,让法律难局诉诸文化申说,裨文化申说假手普遍正义,是一种基本套路。而这一切的背后,以政经和军事实力作为坚强后盾,正是政治民族令人眼花缭乱的纷繁铺陈,许多年里,让我后发东方国族瞠目结舌者也。

       正是在此语境下,的确,中国的民族主义并非如一些人所说的那样太过强烈,已经到了应该退场的时候;相反,倒恰恰是太过羸弱。较诸成熟的现代国族,弱到许多国人其实并无明确的国族认同和国族利益意识的地步,[7]也就是前述唐君毅先生所说的欠缺“国家意识”的问题。此种情形,不惟存在于清末民初现代样式的民族国家初步登场之际,其实直到今天依然存在,正说明民族主义同样是一种养育的家国情怀,需要有意识地培育和引领,方始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正是在此,与其说中国现在的民族主义太强或者太弱,毋宁说是一个成熟与否的问题,表达方式是否妥恰的问题。而在上述不同语境中交替运用民族主义与世界主义理念,一以国族利益和国民福扯为最高宗旨,正为走向国族政治成熟的进路之一。因而,一方面,以此在中国这一在境性思考来回应世界主义要求,于“本族、本国、本文明”的生聚作息中追求惬意生活,将充盈的世界主义关怀具体兑现为对于此在国族,特别是它的具体实在个体的关爱,于落地化努力中兑现世界主义诉求。换言之,在坚守自主主义价值的同时,牢记正是民族主义追求恰恰为自由主义价值提供了文化动机。而且,自由主义的诉求只有在民族国家主权范围之内才能获得其实践品格,并于获得特定文化形式之际享有鼓荡人心的激励作用。自主独立的个体也必得是讲某种语言的人这一点,最好地说明了自由主义追求的边界性和公民的民族本质。就此而言,甚至不妨说,民族国家意识是民主的必要条件。[8]另一方面,对于一切抗拒世界主义理念的情境化借口保持高度警惕,时刻不忘“以自由立国”这一至上准则。毕竟,民族主义门槛太低,国民易受鼓噪引发激烈情绪,一旦克制不住,那时节,民族主义真的有可能堕落为“恶棍的庇护所”.更何况历史事实早已提示我们,民族主义是转移现实政治问题的法宝,极易遭不良政客恶意利用。

       再者,前文曾说,“许多国人其实并无明确的国族认同和国族利益意识”,此不惟天下主义的中国文明传统势能一直对冲民族主义的结果,还说明了这样一个问题,即一个民族国家唯有“以自由立国”将国民和公民的自由平等作为至高无上的国家目的,切实护卫其身家福扯,才能吸纳公民忠诚,促使国民皈依,养育全体国民充沛的国族意识和家国情怀,进而形成所谓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晚近以来,西方自由主义谱系中旨在护持消极自由的“最小国家”(minimal state)概念,仿佛逐渐有被鼓励积极自由的“关爱国家”(caring state)理念取替之势,其因在此。反面来看,它透露了导致多种族多族群的大型民族国家恒具离散倾向的诸多纠结,其折冲樽俎之间的万般无奈。其中,族群关系是重要一项。

       三、公民模式的族群关系

       命题三:以公民模式的民族主义调处统一民族国家内部的族群关系,意味着必须启动公民互助,形成各族群和平共处的法权政治形态,从而,在统一的政治共同体这一法政屋顶下,各自持守文化单元立场,于弘扬伦理主体性之际建构自己的政治主体性。

       传统的“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原旨民族主义,因为实际操作中根本不具可行性,早已为多民族的统一国家秩序所取代。统一的民族国家治理中的一大难题,也是造就成熟的政治民族所不可回避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对于民族国家时空内多民族、多族群关系的折中调处。此于现代中国这一栖息生聚着多种民族或者族群的大国,尤为凸显。其间,一个根本问题就是,如何经由各民族的平等参与,既尊重各民族的族性表达和政治自决,又于共享的公共空间制度框架内维续统一的民族国家的凝聚力,而最终达致全体公民政治上的和平共处。——重申一遍,不是别的,正是“全体公民政治上的和平共处”,构成了古往今来一切政治的头等大事,考验着一个政体的治理能力,更是现代国家理性和公民理性殚精竭虑所在。

       兹事体大,非三言两语所能打发。不过,放眼全球,既有国家治理的经验教训,至少向我们昭示了这样三点。

       第一,将民族自决转换为公民个体的民族选择。换言之,作为特定族群的公民个体,可以经由民族选择来改变国民身份,从而实现民族自决。此种转换不仅可以避免集体自决的裹挟性,防范藉由集体之名妨碍其他个体行使公民自决权能,而且因为任何集体自决总是无法回避其他族群的同意,否则将会引发爆炸性后果,反而将自决变成了依据丛林规则的游戏,更不能避免自决行动本身的失败可能性。因此,以公民个体基于独立意志的民族选择来替换集体自决,一切交付自家的良知良能,堪称一种给予双方以转圜余地的理论进路,可能也是一种成本最低的政治设计。毕竟,在这个星球上,民族数量众多,而独立的民族国家数量不可能如此众多。因此,此种理论进路的政治设计,经由公民法律实践来兑现族民的政治自主性,不失为一种成本较低的族群关系蓝图。的确,正如识者所言,晚近东西历史早已证明,以民族的集体政治意志和“民族集体行动”表达的民族自决,并希望以此来改变广大世界的做法,“是国际生活中无政府状态而非有序状态的主要制造者。”它不仅未能“带来持久的和平与稳定,相反,它导致了新的冲突,恶化了紧张局势,为无数对政治一无所知的人们带来了巨大灾难。”[9]反之,以个体选择为形式的民族自决形态,既避免了此种紧张和灾难,也兑现了自决的真正含义。

       此处确如康德所言,真正至高无上的是独立个体的本质,它普遍存在于每一个个体的身心之中。良知良能,天赋而自修。也就因此,个体自决是唯一真正的德行,甚至是一种政治至善。不妨说,自主性是一种善德存在的个体特征。毕竟,共同的人性和人类理性,并不隶属于、更不会屈服于族性或者文化特性,虽然它们必然会借助后者来展现自身,后者作为一种经验资料,献身于对于普遍人性的证真,如果确实存在这种普遍抽象的人性的话。正是在此,具有反抗精神的孤独的个体意志,冲决了集体意志的桎梏,在将个体自决(self-determination)与集体自治(autonomy)区分开来之际,实现独立个体的政治意志。同时,它为国家理性和公民理性的良性互动,相互启明,找到了一个具有实践性的契合点,而证真了国家的伦理共同体属性总是含蕴于每一个个体的自我伦理实践过程之中。

       第二,经由社会、政治和法权设计,保障各族群的平等、政治参与和文化特性。如果说民族自决的个体形式着意于公民自决的实践性,从程序角度致力于全体公民政治上的和平共处,那么,确保平等参与和文化特性的法政制度安排,才是和平共处的政治基础。说到底,无此制度铺垫,则个体自决等于变相撵人出门,无异于不见刀光血影的种族清洗。而无论是哪一民族或者族群,均无此政治权力,更无此道德权力。实际上,晚近东西民族国家建构的历史早已表明,平等、政治参与、文化特性和民族族性的保存与传承,是共处于统一民族国家之内的族群,特别是少数族群最为关心的,也是民族心智萦萦于怀而最为敏感之处。毕竟,对于以族性标志来维续认同的民族共同体成员而言,“灭种”的恐惧始终是真实的。而族性标志多半形诸种族特征、生活方式、情感表达、语言服饰等一系列特征,而以“民族文化”一言以蔽之。因此,保护自己的族群文化,是彰显族性、展现平等的主要方面。就此而言,所谓平等,不仅表现为族群之间政治地位与文化身份的独立自主,更且主要表现为特定族群的国民个体参与社会、政治和经济事务的机会平等分享,参与权能的提升,以及为此提供的制度保障。此处关键在于共享的公共空间的“共享性”,要求建立一种基于公民文化的多元民族文化和平共处的政治、社会与法律体制。经由提供分享的公共空间,在确保其族性和文化传承的私性表达的同时,实现上述机会均等与权能的提升要求。由此转折,“经由民族赢得国家”这一原旨民族主义诉求,可以转换为“经由个体的政治参与而‘进入政治’与‘分享政治’”,从而也就是在缔造政治中致力于政治上的和平共处。

       这里需要提示的一点是,各个族群的社会、政治与法律平等,不仅是全体国族的道义担当与伦理抱负,而且旨在预防将特定族群塑造成一个阶级或者阶层。此间原因在于,正如论者所言,在不可能根据族裔标签定义阶级的社会政治状态下,即便存在压迫和歧视,也不至于导致政体的危机。但是,一旦“阶级—民族”或者“民族—阶级”形成显明的固定结构,造成一种不言自明的不平等社会政治身份之际,这一“阶级—民族”或者“民族—阶级”就会激活,成为政治危机的导火索。换言之,“只有当一个阶层本身碰巧(或多或少)是一个‘民族’的时候,它才能从一个阶级本身,变为一个为自身利益奋斗的阶级或者民族。民族和阶级单独似乎都不是政治催化剂,只有民族—阶级或者阶级—民族,才是政治催化剂。”[10]而就欧洲殖民者在亚非的殖民历史来看,征服者不把被征服国家的人民当作平等的人类对待,如果不是主要原因的话,那么,至少是殖民统治激活民族主义反应的原因之一。[11]而且,在较为激进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比较文化史学者看来,全球范围内的第一波民族主义源起于美洲,盖因西班牙、葡萄牙和英国这些美洲殖民地母国对于美洲移民的制度性歧视,限制了当地欧裔移民(creoles)的社会与政治流动,由此制度性歧视与殖民地边界的重合,恰恰为欧裔移民创造了一种“遭受束缚的朝圣之旅”(cramped pilgrimage)的共同经验,于是,殖民地被“想象”成他们的祖国,殖民地居民被“想象”成他们的“民族”。[12]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的确,将民族贴上阶级不平等标签是激活民族主义的催化剂。其实,晚近亚非民族自决与独立运动,对此早已作出了清晰的证明,而不分想象者是“欧裔”还是原住民。早年马克思之所以将民族的对抗理解为阶级的对抗,原因在此。

       其间吊诡,正如丹尼斯·史密斯(Dennis Smith)教授指出的:

       具有讽刺和自相矛盾的是,法国大革命中废除的那种绝对的等级制,在国内被铲除的同时,却被焱洲的帝国们引入到了国外的殖民地,换句话说,法国国内的阶级区隔,却被演变成了殖民者和被殖民者之间的种族的关系。因此,矛盾的是,在欧洲被废除的东西又同时被欧洲推广到了国际关系之中,某种程度上美国也做了同样的事情。所以,这样一种历史遗迹始终在影响着政治和社会关系,对此我们必须加以承认。[13]

       不过,在此需要区别社会平等、政治平等与法律平等这三种概念。[14]古往今来,从来就不存在完全同一意义上的社会平等,恰恰相反,差别是社会的常态,也是必要的社会构成因素。正是因为社会平等常常意味着容忍也不得不容忍社会差等,因此,才需动用政治平等来弥补,诉诸平等主义承认政治诉求,而以抽象一体性的法权安排给予象征性落实,这才又牵连出法律平等。就是说,绝对的社会平等总是乌托邦,于是用政治平等来弥补,再不济,还有法律平等作最后的救济。如此这般,庶几乎有所接应。在此,一方面,在政治安排与社会政策上对于各民族各族群保留一定的伸缩空间,特别是给予少数族群以一定的特别照顾,固为政治正确,但法律上必须一视同仁。否则,等于是在歧视其他族群,无视国家之为全体国民共同家园的同质性和中立性,国将不国。这也就是为何诸如美国这样的国家,对于少数族裔,特别是黑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给予特别优先照顾(affirmative action),但大牢中后者的比例却迥乎其高的原因所在。另一方面,对于差异政治,则诉诸民族自决与文化自决,但如前所述,这两项均为个体性权利,而非集体行动纲领,因而,既尊重了个体的选择,同时避免了集体行动的裹胁性。毕竟,如同伯林所言,能够使我们在归属问题上的各种选择成为可能的,是自由,而非其他什么,哪怕说得再漂亮。

       第三,由此,就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而言,各族群作为政治民族的身份消隐,而文化民族的身份凸显,在保存各自族性的同时,合为一统,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政经、法律与文明共同体,作为主权的共同托付者,共享国际法主体资格,实现各族群各有分际基础上的政治民族的构建任务。在此,民族主义及其民族身份完整性的努力不再是一种政治意志和政治责任,而是一份文化意愿与文化抱负。换言之,中华民族是它们统一的政治身份,各自的民族认同所彰显的不过是文化民族认同。前者为各自持守自家民族或者族群身份之际的大认同,后者为置身现代中国这一政治法律屋顶下的亚身份,二者的分际与同一,构成了它们完整的身份建构。由此,族民、国民和公民身份获得了递次转换,云蒸霞蔚般烘托出来的是一个独立自主的政治主体性与持守族性传统的文化主体性,它们各自得以发育并实现沟通的是,秉持自家良知良能的伦理主体性。

       其间情形,正如哈贝马斯所言:

       在多元文化社会中,法治国家的宪法容许那些非原教旨主义传统的生活方式继续存在,因为这些生活方式的平等共存要求不同文化成员之间应当相互承认,即每个人都必须被承认是围绕着各自善的观念而组织起来的伦理共同体的成员。所以,拥有各自独特认同的群体和亚文化的伦理完整性,必须同保证公民人人平等的抽象层面上的政治完整性相脱钩[15]

       如同以大国博弈为支撑的国际秩序恰恰是多元国际政治体制的前提,保持主导性语言作为民族国家范围内的表意体系这一格局下的文化多样性,奉行文化多元主义,反而有利于舒缓国家内部因为多族群而固有的紧张,维护统一的民族国家的政治统治。同理,在此奉行文化多元主义与克服原教旨主义,对于全体公民的和平共处,实现政治上的永久和平,恰为一体之两面。

       在统一的民族国家政治理性和国家治理语境中,本文之所以常常以“族群”取代“民族”,或者,“民族”与“族群”并用,如此措辞,就在于强调其政治主体性与伦理主体性的同一,而以建构性加入了中华民族的创世纪,形成统一的现代中国这一政治共同体治下的文化单元。也就是说,刻下中国建国问题早已解决,所存在的是族群问题,而非民族问题。对此持有异议,意味着是在非政治或者后政治语境发声,并不适用族群政治规范。毕竟,政治止于水边,城邦之外非神即兽。

       总之,自由民族主义作为一种国家构建理念,对外以国际正义和人类的永久和平为帜,对内体现为以民族主义的公民模式取代民族主义的族裔模式的策略,旨在由此将民族转换为藉由共享的法权安排而表现出来的公民的地域性共同体,实现民族国家的政治团结和文化凝聚。就此而言,它不仅是一种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同时就是一种后民族主义的自由主义。

       上述三项,指向有别,立意各异,涉及个体自决、分享政治、建构分享社会文化的公共空间,以及将民族化转为族群、实现多元文化格局中的文化族群身份建构,等等。但是,不论是其中哪一项,均立足于个体身份的多元性,即生民、族民、国民和公民的错综与转换,而以全体公民政治上的和平共处为旨归[16]。也正是在此,可能性和可欲性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就是说,全体公民政治上和平共处的可能性以其可欲性为前提,如果大家就是不想一起过日子,非要分家单干不可,则意味着政治失败,只能转入后政治或者非政治状态了。大选是常态政治,全民公决是政治的极端形式,而战争则意味着政治失败,法权基础不复存在,只好非政治手段上场了。

       四、弱国外交与普遍正义

       命题四:成熟的政治民族不仅在大国政治的层面上纵横捭阖,而且善用弱国外交与普遍正义,以软、硬实力的交替运用,求得国族的生存与发展。

       国家实力的消长构成了国际政治的基本背景,而主导国际政治的总是位居强势的少数大国。大国之间的博弈,决定了国际政治的走向,导致国家实力对比关系的重新配置。当年普鲁士崛起并终于形成现代德国的基本国际政治背景是英法的相对削弱,而两次世界大战后德国的重创,则宣告了英法的相对优势。正如苏联解体造成了“一超多强”的世界格局,新兴市场国家与东亚的崛起,特别是中国的稳步成长,重返大国行列,表明东西方力量对比关系更加趋于均衡。无论是前者所关涉到的欧洲内部的诸强纷争,还是后者所演绎的大国博弈,都说明了善用大国博弈之道,就是挈领世界之道。

       今天我们在全球视野中讨论中国的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的特定表达,世界主义与地方化热情的一般形式,不可忽视国族力量对比于此施加的影响。换言之,我们常常见到而雅不愿正视的一个现象就是,国族力量对比不可回避之际,身处弱势,则常常秉持民族主义,旨在自保,进求发展,骨子里向往的却是世界主义的人间秩序。清末以还中国“保种保国”的种种主张,今日亚非弱势国族的政治立场与道义诉求,其例也。位居强势,往往倡言世界主义,而后者恰恰以强势民族主义为后盾,骨子里旨求扩张,服务于扩张。清末列强所谓“自由贸易”与“门户开放”政策,一例也。至少近代以还,西方以世界主义自诩,不仅因为位居强势,因而触角遍及全球,世界主义恰恰于己有利,从而,是一种适应并服务于民族主义的世界主义,而且,其思其虑,更内涵“选民观念”这一基督教观念源头。基督教设想的世界是一个基督王国,一个人间乐土。但是,我们不要忘记,这一世界是以这样两个核心概念建构起来的:第一,这个人间乐土必为基督教世界,其他一切均为异端;第二,它是一个白人主宰的世界,在现实政治层面,它体现为以大西洋两岸联盟为轴心,而以金融操控和传媒优势为手段的政经、军事与文化的一体化网络。由此出发,引导出其国族本位以及同质性世界的预设。选民观念使得其秉持者高高在上,衍生出罪恶的种族主义;国族本位及其同质性预设所内在意味着的排他性,实为霸权主义的体制根由之一。也正是在此曲曲折折的因缘联动过程中,我们才能理解弱势民族的民族主义,实为一种本能的自卫,也仅止于自卫。想想百年前的“义和团”,演绎的不就是这么一曲悲歌吗?其悲情与悲剧,其激于压迫而终于不敌压迫势力,绝非如西洋史家笔下的那般狭隘。

       有意思的是,在当今东、西方力量对比非均衡状态下,强者对于弱者的任何非议,任何对于现有秩序的反思,常常表现得极为敏感,动辄以“民族主义”指责之,某种意义上,这恰恰暴露了强者的极度自我本位和捍卫既得利益的高度文化敏感、高度政治自觉与高度军事警觉,倒恰恰是极度民族主义的表现。进而言之,它表现了位居优势者基此敏感、自觉和警觉,将任何可能的挑战力量扼杀于萌芽之中的希图。对于中国崛起的遏制,较诸意识形态的纠葛,于此观之,似乎更能触及其心思,也才更能触摸其心事。事实上,此间博弈,是老掉牙的大国政治的此消彼长态势,于新形势下再度上演并演绎得淋漓尽致罢了。

       当今之世,中国的软、硬实力均还有待提振。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仍在继续,文化合法性与政治正当性均需获得进一步强化,表明中国民族国家的政治屋顶尚非坚固而妥帖,软实力存在着重大缺陷。在此情势下,至少在策略上,依然必须交替运用“弱国外交”与“大国外交”,尚不到处处洒金之时。目前来看,中国的基本策略是首先着力经营亚洲,调处好东北亚与东南亚的关系,特别是努力追求印、日、韩的睦邻共存,进求博弈于欧美大国政治,同时善用联合国、WTO、 IMF等国际机制,以及诸如“东盟10加1”等区域性组织,创用了诸如“博鳌论坛”之类的软实力形式。实际上,在笔者观察,自勘察加半岛、库页岛往南,至日本海和朝鲜半岛、中国的东海和南海,东西外展至关岛和印度洋,一直到南太平洋的澳新两国,这是一个类似于18世纪的地中海的地理空间、文明空间和政治空间,蔚为21世纪的“东方地中海意象”,串联起太平洋和印度洋,形成跨太平洋的亚太大格局,进而,连贯起整个世界,可以预计,必将上演本世纪最为宏壮的国家理性活剧,迎应的是太平洋文明时代的惊涛拍岸。[17]

       此外,笔者乙未初春修订本文之际,“一带一路”和“亚投行”正在上演,极大拓展了中国的战略纵深,为构建均衡的东西方关系更添权重,也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和增加中国的全球影响力搭建起国际性制度平台。那边厢,美日则仿佛多少有些沉不住气,甚至于气急败坏。尤其是日本之倨恭失态,反证了中国在此之措置裕如,是中国近年来大国博弈中难得的大手笔。在此,伴随着策略上对于“弱国外交”与“大国外交”的交替运用,中国依然需要诉诸普遍正义,阐扬全球伦理,这不仅是道义高地和中国文明标领超越性的要求,也是现实主义国际政治关系条件下中国文明超越既有霸权的自我理论武装。其中,对于普遍历史观和世界观念的中国文明理解,既是一种知识论进路,也是不可回避的本体论和价值论命题。

       五、普遍历史观与中国的世界概念

       命题五:在尊重现代性主导下的普遍历史观的同时,构建中国的世界概念。

       “世界历史”是一个时空意向,也是一种文明意向,表明了文明对于时间的塑造,进而,特定文明对于时间的争夺。基此,对于时间的垄断性解释常常意味着对于历史的主导权,以及对于文明进程的话语权的掌握,甚至,是一定程度上的操控。因而,它是一种文明史观,也是一种世界观念,是一种基于时空意象而铺排开来的世界场域中的文明意象。作为普遍的人类和世界体系这类观念的一种语词表达,“世界历史”是普遍世界历史观念的反映,同时,陈述了在此普遍世界历史观念中不言而喻的某种主流文明的话语主导权。例如,一种看法认为,中国晚近方始加入世界历史,具体而言,是“1840”一把将中国推进了世界历史进程,正为此间历史话语主导权的产物,也是基于这一时间观念的特定文明立场的不打自招。它在一笔勾销此前中国历史实在性的同时,慨然宣布了一种中心—边缘格局,也就是主导与服从的关系。迁延所及,渐成通论,为双方所默受,习而不察,正说明一种文明的历史观是如何在解释世界中塑造了这个世界,进而,控制了这个世界的。[18]

       正是在此意义上,晚近的普遍历史其实是现代西方文明及其制度肉身化的历史,正如现代世界图景基本上是西方文明主导下的人间秩序。这是一种“以时间控驭空间”的历史观,也是一种“由空间而调节时间”的治理术,早已为人所道破,[19]再次印证了现实的理性化与理性的现实化之间的错综纠结。因此,“世界历史”在建构一个普遍的世界历史的同时,当然就已清晰分梳出中心与边缘、主导与受控、主流与支流,并将不入流者无情排除在外。文野之别,文质之异,乃至于人类和神兽之别,均已埋伏其间,尽在不言之中。就此而言,这种文明观念是一种高度我向中心主义的价值体系,奉守严格差等的文明梯阶序列,出入于“华夷之别”。它在将自己的家世跌宕综予梳理并以此统括天下人世之际,早已预将家外之世与事他者化了,从而,遮蔽或者扭曲了。换言之,西方的历史叙述早已经由“进步”和“发展”所展现的无可置疑的优越性,迫使东方自觉以“学生”身份自我标定,并接受标定。此间此际,正如柯珀尔所言,如果说相比自己的前辈,19世纪和20世纪的帝国更加“殖民”,那不是因为现代殖民主义更为残酷、更带奴役性、更疯狂地攫取土地,也更加贬低原住民族的文化,或者更加带有强迫性的宗教皈依运动,而是因为它在宗主国和殖民地之间划出了一条更尖锐的界线。据此,只有欧洲公众才享有公民身份和权利,而外部边缘地区的居民则没有同等资格。“身处依附地位再也不是任何人都可能遭遇的一种命运,而变成指派给特定人群的一种身份”,[20]正道出了“政治止于水边”,而“城邦之外非神即兽”这一古老的欧洲政治文明传统。

       作为既定事实,无论是认同还是反对,它们均已进入世界历史并依然展现为世界历史,后发国家只有在此基础上积攒自我陈述的话语权,才能进而获得自我陈述的主体性和主题性。由此,随着以自我为主题的主体性的推展,主题化的过程导致的便是主体化的结果,而这也就是对于我们的世界概念的重新塑造。虽说这世界是我们须臾不可离别的家园,可要适宜居住,却要经过不断的自我主题化的主体性阐释,才能成为惬意的家园,变成“我的故乡,我的家”。正如历史是一个有意义的连续的统一体,可要成为鉴往知来的传统,却需仰赖一整套历史哲学作业而发掘呈现出其意义秩序。正是在此,对于世界历史和普遍人世的中国文明诠释,不仅将会塑造或者重新塑造我们的时空观念,可能,也是历史再出发的起点。如果说中国文明的复兴及其重返超级大国行列的政治进程,某种意义上,标志着将会以“现代中国”来收束这一波起自地中海文明、繁盛于大西洋文明的现代文明,从而,意味着历史终结的话,那么,好自为之,以地方性生存智慧积攒和凝聚世界主义意义秩序,而启动下一波历史再出发的起点,可能同样在此。

       因此,历史而言,经由历史省思、观念梳理、思想阐释和文明观照而实现文化自觉,是整个中华民族面对纷繁世界之际启发自我认同的精神先导,也是今日中国亟需续予推展的文明进程。历史意识就是政治意识,历史理性也就是历史精神借助政治运动,包括其特殊形态的战争,而展示在世界面前的政治理性。在此,中国文明的普遍历史憧憬和大同世界观念,特别是它的和平主义处世精神,它的文化天下的渐进理路,获得了重予创造性阐发的机会。其中,“家国天下”是一个重要概念。其为一种四位一体的伟大修辞,一方面,将“政治时空、世界图景、文明景象和道德理想”,混融一体,网罗配置起人类政治上和平共处可能涉猎的基本伦理—政治单元,实际上搭建了一个世界主义的公共空间概念,意味着普天之下无远弗届,又构成了古往今来,其愿景,其极致,真所谓“中国如一人,世界为一家”。另外,“家国天下”提供了个人抱负、集体寄托、民族理想和公民憧憬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景象,而将个体独立、集体尊严与世界主义情怀统揽入怀。也正是其间的沟通缠结,使得家国天下的理想和抱负,恰恰需从国族建构起步,并托付于国族。进而,“家国天下”廓然于世界格局,放达于天下大观,却非消解国族建构的重要性甚至迫切性,毋宁,将它置放于这一总体格局之中,而重其所重,轻其所轻。以此观照,中国,包括古典中国和现代中国,不仅是一种政治邦国与伦理组织,而且历来是一个“中华世界”。即便经历了一百多年的民族国家建设过程,被迫并自觉进入了近世西方权势主导的世界历史,一种全球体系下的列国体制,但其内在文化理想与深层政治抱负,还是一种中华世界秩序,也不得不总是从世界体系来思考中国问题,于全球纵深来措置中国的起居作息。故尔,“现代中国”的创世纪获得了世界主义价值,中华儿女的生聚教训凝结着人类的意义。就此而言,中华世界与全球秩序如何协调,既是当下亟需思考的课题,也是“世界之中国”与“中国之世界”的转圜契机。在此,反思现代世界历史的野蛮性,阐释中国文明的多元人间秩序,遂为一项必要的思想作业。

       六、现代世界历史的野蛮性与中国文明理想中的多元人间秩序

       命题六:对于罪恶的种族主义和新、旧殖民主义、帝国主义进行深度理论检讨与理性的道义控诉,反思现代世界历史的野蛮性,同时反思性地拥抱现代性人间秩序,逐步探索和彰显一种中国文明的多元人间秩序。

       晚近世界历史是在帝国主义殖民开拓的刀光剑影中血腥登场的。弱势民族遭受杀戮、掠夺和欺压,揭开了世界范围内的“现代”序幕。就中国民族而言,这一幕总是伴随着“丧权辱国”的屈辱记忆,承载着最为沉重的文化冲突后果。包括中国在内的后发国家,以数代人的牺牲和奋斗,逐步挣脱西方殖民与奴役,进入这一由其所导演的世界性活剧中来,不仅“肇源于全球化”这一语词所状述的空间变局,而且讲述了自我解放的历史进程。对于这一时空变局的持续反思,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永远是确保解放成果的前提,绝非“全球化”的中性化所能勾销或者转换,亦非其他语词的轻描淡写所能模糊或者扭曲。毕竟,任何未经思想清算的浩劫,对于受难者永远至多只能是创痛,而非防范浩劫再度降临、自我解救的屏障。

       今日后发国家的诸多族群冲突和主权政治纷争,其实多有殖民历史肇因在前,而将后果留待受害者品尝。殖民者撤退之际甚至有意遗留隐患,而为未来的分而治之,或围魏救赵,或指东打西,预留伏笔,坐收渔人之利。举凡印巴分治导致的分裂运动、台湾地区的族群离心倾向、所谓“西藏问题”以及非洲的战乱等,无一不与西方罪恶的殖民历史有关。事实上,2008年泰柬两国为柏威夏寺的主权归属几度交火,2011年更是大打出手,而各自提出的主权证据却分别为法、美两国绘制的地图。泰国所用的美制地图将该寺划在泰国境内,而柬埔寨所用的法制地图,则将该寺划在柬国境内。泰柬两国曾分别为美法所殖民,各有主张,也各有证据,可它们却是殖民历史的产物,令人心酸。这就如半个熊瞎子岛“回归祖国”,其前因后果,原有一段国族痛史呢!实际上,当今亚非国家,但凡因为边界而起争端,多半都有旧日西方殖民主义的影子。肯尼亚与坦桑尼亚的边界源自1886年的英德协议,而这个协议将游牧民族马赛人的生活地域一切两半。1966年索马里立国,因为领土诉求引发邻国肯尼亚、埃塞俄比亚的抗议,导致它们之间的长期争执,原因就在于殖民者曾将索马里人的居地分为五大块,分别为英属索马里、意属索马里、法属索马里(即后来的吉布提)、埃塞俄比亚的欧加登地区与英属肯尼亚的东北地区。1887年,英俄双方划定所谓的“李奇维线”,1893年再有所谓的“杜兰线”,使得作为阿富汗主体民族的普什图人口分割两地,而留存在巴基斯坦的普什图人比在阿富汗的还多,塔吉克人和乌兹别克人占阿富汗人口的40%,由此导致此后国家建构进程中的种种矛盾和冲突。尼日利亚与喀麦隆之间的领土争执是英、德殖民者留下的,马里与布基纳法索的边界争执是法国殖民的遗产,利比亚与乍得之间的边界问题源于当年法、意殖民者交换领土。至于克什米尔问题(印巴之间)、杜兰线问题(阿富汗与巴基斯坦之间)、麦克马洪线问题(中印之间)以及巴勒斯坦—以色列问题、中日钓鱼岛争议乃至于未来可能出现的冲绳(琉俅)位格问题,无一不是西方殖民者的遗祸,更是众所周知。[21]

       一个颇具反讽意味,但却从未引起曾经遭受殖民侵略的国家严肃对待,至多只是激起短暂道德涟漪的现象是,西方从未就自己的殖民侵略给后发国家造成的长期深重创痛,向任何受难国族做出哪怕是最为含蓄的道歉。而且,面对诸如“克什米尔”问题这类典型的帝国主义殖民行径遗留的民族创伤及其遗害,西方从未做过任何反省,更不用说表达过什么歉意了。而这一切,都不过是昨天刚刚发生的事。就连非洲要求西方对于绵延数个世纪的贩奴罪行予以口头道歉,也从未获得任何回响。让人笑掉大牙的是,2008年5月8日,美国众议院通过立法,正式将纳尔逊·曼德拉及其曾经担纲主席的“非国大”从恐怖主义名单中删除。同年6月26日,参议院通过了同一法案,

       7月1日,总统布什签署该项法案。这一丑闻不是所谓法律的“废改立”的滞后所能解释的,更需追溯至英美血脉中流淌的种族主义才能找出答案。事实上,就在曼德拉获颁诺贝尔和平奖之前不久,撒切尔夫人主政的英国政府还通过了一项将曼德拉列入“恐怖主义分子”的法案。

       同样有意思的是,美国直到1988年方始通过议案,为二战期间设立拘留营、收押二十万日裔美国人道歉并做出赔偿,而具体赔偿兑现则拖延到十年之后。参议院于1993年通过议案,为1893年“非法推翻”夏威夷国王道歉。2008年4月,参议院提供议案,就“大量暴力、虐待”行径向美洲原住民道歉。2008年7月29日,美国众议院口头表决通过了由田纳西州民主党议员史蒂夫·科恩提出的一项法案,承认非裔黑人在奴隶制下遭遇“残酷、屈辱和非人道”对待,向曾因奴隶制和“吉姆·克罗法”而遭受苦难的非裔美国黑人及其后代致歉。作为一项非约束性决议案,该项道歉并不涉及赔偿问题。2009年7月21日,在华裔领袖的推动下,加州州长施瓦辛格签署法案,正式承认150年前对于华裔的迫害,并就此致歉。2011年10月6日和2012年6月18日,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分别就1882年的《排华法案》通过道歉法案。《排华法案》规定不准给予华人以公民身份、任何将华工移民美国的行为均为犯罪;此后增加的若干修正案,进一步扩大和强化了对于华人的歧视与压迫,禁止华人在美拥有房产、禁止华人与白人通婚、禁止华人与白人对簿公堂、禁止华人妻子儿女移民美国、禁止华人担任公职,等等。直到1943年美国国会通过的《麦诺森法案》,才废止了该项法案。至此,美国就历史欠账进行了六次道歉,共计说了六声“sorry”,分别是二战期间拘押日裔美国公民、推翻夏威夷国王、阻挡反私刑立法、奴隶制和种族隔离、对于印第安人的暴行以及排华行径。

       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也分别于2006年和2008年向原住民道歉,但均不涉及赔偿。2009年4月20日,联合国反种族主义大会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意大利、德国、荷兰和以色列等国拒绝与会,其主要理由,如荷兰外交大臣所述,主要在于各国讨论后形成的大会宣言草案中依然“暗含指责以色列实行种族主义”等内容,同时担心大会成为一些国家对西方世界“横加指责”的舞台。实际上,除以色列尚存疑问之外,上述国家均有不光彩的长期施行种族主义或者殖民侵略的历史,真可谓“做贼心虚”,而以“抵制出席”的方式,振振有词,掩饰乃至于挣脱自己的负罪感,正为其道德虚伪的不打自招。也就因此,1999年4月,“非洲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在阿克拉召开会议,2001年在南非德班召开的“联合国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不容忍现象大会”,均就奴隶制、奴隶贸易和殖民统治,要求当事国进行反省和道歉,而竟然无一获得上述国家的任何反应。

       这真是一个触目惊心的现象,反映了后发国家自我集体历史意识麻木,从而将自身历史虚无化的弱势现状,所造成的世界历史本身的非均衡性,而且,在表明西方文明道德虚伪性的同时,更说明了西方文化和基督教文明中种族意识的道德谱系并未获得真正的理论清算,以至于遗骸贻害世界至今这一惨痛现实。[22]而就亚非后发国族而言,在“进步”、“发展”与“全球化”等语词光环中将民族历史文化意识自我解体,反而不是获得现代世界入场券的捷径。另外,西方之所以在此集体失声,恰恰说明身处这一现代时段,回首往事,颇多难言之隐,说明时至今日,难掩自家的集体道德卑微。而就此偶一发出的声音,诸如法国前总统密特朗希望西方不至于因为曾经的罪恶殖民历史而在未来受到报应云云,表达了历史深处微弱的不安和歉疚,却依然不足以充实历史叙述的空白。

       而且,鉴于殖民势力的现代转型,特别是蜕形以经济帝国主义继续控驭世界体系,此种历史反思不仅在于掌握道义制高点,也同时具有重要的现实理论意义。换言之,经由道德清算,反思近代世界历史的野蛮性,有利于形成一个挣脱往昔两百多年桎梏的多元世界文明图景和政治格局,也更有利于营建一个多元的人间秩序和全体人类政治上的和平共处。

       结语

       综括上述六项命题,不外乎是在国家政治和国家间政治的场域中,围绕着族群关系、国家治理和公民理性、永久和平等核心主题展开,而一统为“公民模式的后民族主义国家政治命题”。它们涉关民族理想与公民理想、地方关怀与世界主义理念、国族本位与全球体系、国家理性与公民理性、历史时空与普遍正义、主导性的世界体系与多元的人间秩序,等等。凡此诸端,既是当今世界的难题,更是此刻中国迫在眉睫的课题,而为这个叫做“现代中国”的超大规模文明时空和法政实体的最终落地加冕所必须应对处理的基本问题。

       以“公民模式”提纲挈领,原因在于凡此命题虽然命意和指向不同,但都致力于全体公民政治上的和平共处这一终极理想,在国家的旗帜下,诉诸个体选择及其良知良能。同时,将族群政治、国家建构和政体选择等一应选项,全部置诸公共领域、公共理性和公共责任这一沟通交往的语境之下,而落实为“同意”与“承认”的王道政治。进而,以大同世界和永久和平作为自己的道德底色,防范民族主义可能走向偏执,对于民族国家实行双重规训。[23]

       以“后民族主义”为进路,就在于此间努力,旨在消弭原旨民族主义不加约束的集体自私冲动,既以民族主义引导国民认同,期期以为立国之本,而为特定人民提供分享的历史文化公共空间,同时又以自由主义养育公民理性,重申民族国家之为公民共同体的公共属性,将民族国家置于世界体系和全体人类生聚作息的整体格局之中。在此,如果说当代欧美认同层面的后民族主义意味着“对于民族主义的直接挑战”,主要体现为国族认同向超国家认同转移,向性别、生态与和平主义等非政治认同转移,抑或向次国族认同转移,而需启动“后民族主义宪治体制”(postnational constitutionalism)以为因应的话,[24]那么,对于此刻中国来说,恰恰重在消弭极度民族主义冲动所可能导致的国族解构和分裂倾向,既要继续培植国民认同,又要努力养育公民德性,以公民运动的族群政治化解民族政治,在平等政治参与以造就举国之内的公民共同体和恪守文化特性以护持族群承认政治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进而,在全球伦理和世界公民共同体与民族国家恒为集体自私形态的双重意义上,营造平等互动的国家间政治与均衡的世界体系。[25]同时,它也提醒我们,现代中国的国家建构尚未彻底完工,有待于递进中收束,而中国重返大国或者超级大国行列的进程就发生在此背景之下,因而,防范“帝国负担”的冲击,遂具有内政意义。

       以“国家政治命题”来收束,就在于一切政治主张,不论是自由主义的还是世界主义的,更不用说立基于民族主义还是后民族主义,抑或超民族主义与非民族主义,说到底,还是以既定民族国家作为自己的立足之地,在此时空依托内辗转腾挪。而政治决定着国家的品质,直接影响着人民的安危起居,是它们共同直接指向的思想作业与政治抱负所在,同样紧系内政变革与世界体系而展开,以“国家政治”提纲挈领,允为恰当。就刻下中国而言,鉴于多元族群杂居、文化多元主义与一统政制和法制这一现实,考虑到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的政治旨归,则既要维系民族国家作为集体认同的法权体系——毕竟,当今之世,尚无可见的取代之物,只有民族国家提供了唯一可行的政治公共领域,又要保证民主自由制度获得稳定支持——毕竟,当今之世,这是人类能够获得的较为不坏的民族国家法权体系的制度安排;故而,以“宪法爱国主义”措辞笼统的一整套政治设计,的确是一种较好的调和者与粘合剂。换言之,一种“自由民族主义王道共和法理”得堪其责。至少,它为多元伦理共同体提供了确保自我身份认同前提下的共存感,又为多元文化的政治表达设定了最后底线,最大限度地达致归属与自由的平衡。也就因此,鉴于近代中国历史是一种“立国、立宪、立教和立人”之四位一体进程,而以政治建国为主轴,重在中华民族的政治建设,而政治的本质在于建构主权、分清敌我、区辨公私、提供秩序和进行决断,则“国家政治命题”标领下的动机和憧憬,其实仍不外紧系于“现代中国”及其“家国天下”。凡此归总一句话,念兹在兹,指向优良政体和中华民族的政治成熟。

【作者简介】

许章润,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注释】

[1]盖晚近中国超愈一个半世纪的大转型主要是一个漫长的现代政治立国运动,旨在于“老中国”的基础上引入西方文明,缔造“现代中国”,意味着必以“发展经济—社会、建构民族国家、提炼优良政体、重缔意义秩序”为目标。凡此四大指标和愿景,既是这一波转型的目标所在,也是承载“现代中国”的基本支柱。就此而言,迄而至今,不妨说前两项基本完成,大框架搭起来了,甚至多有成就,后两项尚有待继续跋涉。

[2]唐君毅:《家庭、国家、天下之观念再建立序论》,收见氏著《中华人文与当今世界补编》(二),第620—622页。

[3]唐君毅:《家庭、国家、天下之观念再建立序论》,收见氏著《中华人文与当今世界补编》(二),第623—624页。

[4]李小平:《民族建设的不连贯性:中国“后民族主义”探究》,收见[加]卜正民、施恩德合编:《民族的建构——亚洲精英及其民族身份认同》,陈城等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版,第231页。

[5]有关“胃的造反”,泛详阿伦特:《论革命》,特别是第二部分“社会问题”,陈周旺译,译林出版社2007年版。

[6][美]约翰·米尔斯海默:《大国政治的悲剧》,王义桅、唐小松译,世纪出版集团2003年版,第39页。参详[美]罗伯特?卡根:《天堂与实力》,肖蓉、魏红霞译,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40页以下“强国心理与弱国心理”。顺说一句,如果都像刻下某位房地产富翁那样,公然宣称“我就是给富人造房子,穷人住不上活该”,那便是“政治上不成熟”了。

[7]参详郑永年:《在压力下重建中国民族主义》,原刊于《联合早报》2008年4月22日,载www.zaobao.com,2008年6月10日访问。

[8]参详[以色列]耶尔·塔米尔:《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陶东风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5页。

[9][英]埃里·凯杜里:《民族主义》(第四版),张明明译,中央编译社2002年版,导言第8、132页。

[10]参详[英]厄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韩红译,编译社2000年版,第159页。

[11]已故的埃里·凯杜里教授曾经对此做过专门研究,参详氏著《亚洲与非洲的民族主义》(Nationalism in Asia and Africa,London:1971)。

[12]参详[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吴叡人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13]丹尼斯·史密斯:《我们将走向何方?》,载《读书》2003年第1期,第31页以下,引文见第33页。

[14]有关于此,参详拙文《追寻法律正义——中国语境下关于正义的程序主义法权—政治进路》,载《战略与管理》2010年第1—2期合刊。

[15][德]尤尔根·哈贝马斯:《包容他者》,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59—260页。

[16]有关“人民”的还原论解释,参详拙文《什么是人民?》,收见拙集《政体与文明:对谈录》,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17]参详拙文《中国是一个孤独成长的大国,谁是真正的敌人?——2014年7月12日,在“甲午两甲子与东北亚关系”恳谈会上的发言》,收见拙集《国家理性与优良政体》,法律出版社即出。

[18]有关于此,参详拙文:《世界历史的中国时刻:一个基于“中国问题”的“中国意识”》,载《领导者》2013年第3期。

[19]参详 David Harvey, The Condition of Postmodernity, Oxford: Blackwell,1990,p.240.

[20]转引自姚大力:《不再说“汉化”的旧故事——可以从“新清史”学习什么》,载《东方早报?上海书评》2015年4月12日。

[21]有关于此,参详杨勉:《边界,边界,边界……》,载《世界知识》2011年第5期,第15页;孟庆龙:《中印边界冲突中的英国因素》,载《清华大学学报》2014年第6期,第51—64页;吕昭义:《英属印度与中国西南边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22]泛详[美]科内尔·韦斯特:《现代种族主义的谱系》,伍厚恺译,收见汪民安、陈永国、张云鹏等编:《现代性基本读本》(下),河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12页以下。

[23]参详拙文《民族国家:双重规训与政治成熟——一个主要基于近代中国语境的自由民族主义共和法权解释》,特别是第3节有关运用优良政体规训民族国家的论述,载《政法论坛》2009年第6期。

[24]参详 Jo Shaw, “Postnational Constitutionalism in the European Union”,Journal of European Pubic Policy,Vol.6,No.4,1999,pp.587-8.有关欧洲的情形,还可参详R. Koopmans and P.Statham;“Challenging the liberal nation-state? Postnationalism, multiculturalism, and the collective claims making of migrants and ethnic minorities in Britain and Germany”,American Jour.of Sociol.1999.105:652-96;有关北美的情形,请参阅 Irene Bloemraad, Anna Korteweg and Gokce Yurdakul:“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Multiculturalism, Assimilation, and Challenges to the Nation- State”,Annu.Rev.Sociol.2008.34:153-79.

[25]有关于此,各类著述汗牛充栋,除上述英文著述外,可以参阅的中文文献包括,江宜桦:《自由主义、民族主义与国家认同》,台北扬智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版;高奇琦:《后民族欧洲与宪政爱国主义》,载《民族研究》2010年第5期;[德]尤尔根·哈贝马斯:《后民族结构》,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英]安东尼·史密斯:《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叶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稿件来源:《中国法律评论》2015年第2期

原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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