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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遗嘱信托能不能行得通?
【法宝引证码】CLI.A.4125848
    【学科类别】信托、信贷法
    【出处】微信公众号:InlawweTrust
    【写作时间】2023年
    【中文关键字】遗嘱信托;民法典;委托人
    【全文】


      遗嘱信托被民法典“加持”之后,成为业内热点。但是遗嘱信托的设立情况的确不容乐观。据我了解,目前很少有真正的遗嘱信托。
      遗嘱信托,是以遗嘱方式设立的信托。这种信托的最大特色是在委托人去世的时候才生效,在委托人生前,他可以随时撤回,因而这种信托在委托人生前也没有破产隔离功能。
      遗嘱信托生效之时委托人已经死亡,所以,极大地依赖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若遗嘱执行人等不专业、不配合、不忠诚,遗嘱信托极可能落空。
      为了落实遗嘱信托,很多信托公司和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签订合同,来确保其履行义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信托公司和遗产管理人签订的合同并非信托合同,而仅仅是将遗嘱和遗嘱信托中确立的义务通过约定加以明确。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无法作为委托人存在——不管是遗嘱信托或是合同信托的委托人。
      遗嘱信托,顾名思义,是遗嘱作为信托文件的信托。遗嘱就是这个信托的信托文件,不需要再去签订一个合同。
      目前遗嘱信托操作上的困境除了配套不足、民众和专业人士理解不到位的原因之外,主要原因是遗嘱信托委托人身后生效,其执行本身就有难度。
      所以,在选择家庭财产规划的时候,个人建议及早安排,优先用合同信托解决棘手问题。
      当然,有一些具体场景下,委托人想在身后将财产装入信托,此时可以用合同信托+遗嘱的方式,而非遗嘱信托+合同的方式。后者是目前比较常见的一种方式,但我认为是本末倒置。


    【作者简介】
    赵廉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稿件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法学在线

原发布时间: 2023/9/15 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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