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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商家意外收到“黑U”,导致资产被泰达公司冻结,怎么办?
    【学科类别】刑法学
    【出处】微信公众号:肖飒lawyer
    【写作时间】2024年
    【中文关键字】外贸商家;加密资产;加密货币
    【全文】  
     


      一直以来,飒姐团队处理的大多数境外大宗加密资产解冻案件,都是用户资产被某安、某K等头部中心化交易所冻结导致无法提款,但2024年下半年开始,被泰达公司直接冻U的情况正在变得越来越频发。
      特别是今年10月以来,由于我国台湾省某电诈批量案中,犯罪嫌疑人大规模利用泰达公司发行的稳定币USDT进行洗钱,据我们所知,现台湾省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已经向泰达公司发出通知,并提供了大量的关联钱包地址,要求泰达公司配合冻结相关涉案加密资产。当前,大量的疑似涉案钱包地址已进泰达公司“黑名单”,所有“黑U”均无法再流通。
      今天飒姐团队就与大家唠一唠,外贸公司被冻U怎么办?
      一、为什么外贸公司成为了冻U高危群体?
      对于做外贸的伙伴们来说,使用加密货币(尤其是USDT,以下简称“U”)来进行交易,已经越来越成为一种常见且流行的交易方式。
      一方面,由于我国有着严格的外汇管制政策,如要走正常的结汇渠道,不仅经济成本较高,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并不友好,而且时间成本也很高,诸多限制不利于抓住转瞬即逝的贸易机会。
      另一方面,由于国际地缘政治因素,部分国际客户因特殊的身份、特殊的交易标的或特殊的交易行为,很可能遭受部分强势国家的制裁,或被次级制裁所波及,导致无法使用通用法定货币来支付贸易对价。当然,也有部分客户是因为比较注重交易隐私,更愿意用U来交易。
      因此,大量做外贸的伙伴们逐渐接受了U这种新生事物。毕竟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大家并没有太多挑剔的余地。
      二、外贸公司被冻U怎么办?
      近段时间以来,我们发现U的发行方泰达公司,正在越来越频繁的与各国的司法机关进行合作,根据各国提供的信息,对大量与电信诈骗案件、洗钱案件等有关的“黑U”实施冻结。
      这种冻结行为将会导致U卡在钱包中无法使用,但除此之外,我们当前并没有发现存在更多的负面影响。理论上,即使是他国以判决的形式将被冻的U认定为涉案资产决定罚没,只有三种办法:
      1.实际持有U的人予以配合,将自己手上的U直接交付给该国司法机关进行处置;
      2.通过国际公约规定的跨国追赃没收裁决/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制度来进行操作。例如依据《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条约来进行涉案财物追回与处置;
      3.通过通过该国与我国之间签订的刑事司法互助条约,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来推进涉案财物追回与处置。
      【注:与中国签署刑事司法互助条约的国家名单详见文末】
      如果使用第二、三种方法,流程极长且不确定性高。这主要是受制于刑事执行管辖权的属地性,跨国追赃没收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必须通过国际司法合作实现。并且,境外司法裁定/判决的互认与执行其实非常复杂,需经过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的司法审查,才能实际执行。如果叠加上目前我国在加密货币领域的立法空白、司法执行上的立法空白,以这两种方式追回涉案资产,可以说是可能性极低且遥遥无期。
      所以,从实务的角度来说,飒姐团队建议:
      首先可以通过有处理国际争议案件经验的专业律师团队,与案件所在地(即冻结加密资产的国家)进行有效的沟通。一方面,我们需要知晓冻结的原因以及涉案的款项金额,同时固定我们善意取得涉案资产的证据(例如,做外贸生意的合同、交易过程、与客户的聊天、发货订单等)并撰写相关法律文书,向该国家司法机关提交,要求解除冻结;另一方面,我们需要提前知晓该国司法机关的对接人员,方便后续通过协商的方式沟通涉案财产的处置。
      三、起诉泰达公司,有用吗?
      先给结论:有用。
      在我们此前的文章中就提到过,虽然泰达公司已经已经在用户协议中写了很多的霸王条款,但其是否有效,需要视准据法,以及争议解决机构的裁决而定。
      如涉案“黑U”与美国存在关联,那么按照用户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一般需要以Tether Limited(“TLTD”)作为被告,在美国通过仲裁解决,仲裁所依据的规则为《国际冲突预防和解决研究所非管理仲裁规则》(“CPR 规则”)。另外,如果对仲裁条款存在异议,可以申请美国法院依据《联邦仲裁法》对仲裁条款作出裁定。
      如涉案“黑U”与美国不存在关联,按照用户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应以 Tether International Limited(简称“TIL”)为被告,向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提起诉讼。
      无论何种争议解决方式,我们都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泰达公司向法院以及我方提供冻结我们资金的依据,并对采取冻结行为的合法性作出答辩。
      如果泰达公司的冻结行为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且取得了足够多的案件证据,法院/仲裁机构泰达公司的冻结行为合法有效,我们也从诉讼中,取得足够多的证据,可以更加清晰、明确的知晓涉案加密资产所涉案件的情况,以便我们通过案件所在国司法机关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如果泰达公司的冻结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也没有取得足够多的证据,法院/仲裁机构泰达公司的冻结行为违法、无效,那么我们依据生效判决书、裁定书,即可强制要求泰达公司解除冻结。
      飒姐团队在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还有一种情况,即泰达公司或其他加密资产交易所与案件发生地司法机关达成了某些合意,司法机关一开始就没有提供有效的,能够证明相关资产系涉案资产的材料,但要求泰达公司或其他加密资产交易所先行冻结疑似涉案资金链路上的所有U(或其他加密币、账户等)。该种情况,应当迅速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对方提供冻结的依据和理由,对方此时大概率为了不披露详情,而导致无法提供证据,转而选择与我们和解。
      四、写在最后
      如何快速有效地换汇、提高交易效率并降低交易成本,对于外贸行业而言至关重要。但是我们也看到,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前些年有将外贸行业换汇行为作为非法经营罪进行处罚的情况发生。
      因此,飒姐团队理解部分从业者使用U等加密货币进行交易的行为,但随着大量“黑钱”将U用作洗钱工具,这就导致用户收到“黑U”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伙伴们务必慎重交易,一旦发生被冻事件,需尽快处理。  
     
       
       
       
       


    【作者简介】  
    肖飒法律团队,一支以学术业务立身的法学硕博团队。垂直深耕于“金融+科技”行业,对创新业务有独特的研究优势和一线实务经验。团队创始人肖飒女士,系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申诉委员、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首批北京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专业人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硕实务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导师、中国社科院产业金融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工信部信息中心《中国区块链产业白皮书》编委会委员。著有虚拟币规制畅销书《ICO黑洞》、合著学术书籍《网络金融犯罪的刑事治理研究》等。在《证券时报》《人民日报海外版》《财新》《经济观察报》等发表过近百篇署名文章。


稿件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法学在线

原发布时间:2024/11/28 10: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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