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重庆3月30日电(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张雷)3月23日,记者从重庆市检察院四分院获悉,该院出台《依法严厉惩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刑事案件的实施办法》,成为重庆首个关于办理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刑事案件的工作办法,在渝东南地区确立了办理涉野生动物刑事犯罪案件的办案指南。
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辖黔江区、酉阳县、秀山县、彭水县、石柱县等5个基层检察院。辖区地处武陵山区,占全市面积的20.6%,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与重要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分布的陆生野生脊椎动物有800余种。
为了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该院出台《依法严厉惩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刑事案件的实施办法》,在辖区两级检察机关率先启动打击涉野生动物刑事犯罪专项行动。
据第四分院政治部主任陈天文介绍,渝东南地区面积广阔,但案件又分散在各区县内。为此,涉野生动物刑事犯罪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由黔江区检察院集中办理,辖区各区县公安局将涉野生动物刑事犯罪案件直接移送至黔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由黔江区检察院向黔江区法院提起公诉。移送案件的,无需改变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羁押地点。
陈天文说,为从快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对认罪认罚的可依法从快处理。对犯罪性质恶劣、危害后果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渝东南检察机关将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严控轻缓刑适用率。《办法》出台后,渝东南检察机关将加强对执法机关查处涉野生动物案件的监督,防止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
此外,对于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渝东南检察机关将会结合公益诉讼职能,积极开展源头防控。刑事检察部门提前介入案件后,会及时有效与公益诉讼部门通报案件情况,在案件后续推进过程中,综合运用刑事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从根源上严惩野生动物犯罪。
据统计,2020年以来,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辖区共受理涉野生动物刑事犯罪4件7人,提前介入侦查8件19人。在办案中,渝东南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环境资源行政执法机关共同建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联席会议机制,依法严惩涉野生动物犯罪。此外,对于疫情期间发生的涉野生动物犯罪刑事案件,检察机关还实行“一案双查”,对刑事案件中发现的公益诉讼线索及时移交公益诉讼部门,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
稿件来源:正义网
原发布时间:2020-03-30 14: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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