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哈尔滨11月8日电(记者韩兵 通讯员王媛媛 马伟)10月23日,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0月25日,黑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1次会议,审定了《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宣告、公告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意见》,由省委深改委员会审定《规定》并提出贯彻落实要求,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检察建议宣告、公告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天,黑龙江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新颁布的《意见》、《规定》作出有关说明。
《意见》的出台对于推动全省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是《意见》明确了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公益保护主体的职责,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意见》明确了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有利于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三是《意见》涵盖了对侵害公益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移送、调查核实、诉前程序、起诉程序和审理程序等内容,为检察公益诉讼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支撑。
稿件来源:正义网
原发布时间:2018-11-08 15: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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