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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法理”系列论坛119期

“生活中的法理”系列论坛第119期

 

题   目:环境污染与有牙齿的《环保法》

主 持 人:王克金 苗炎

时   间:2015年4月2日(周四)上午8:30

地   点:匡亚明楼279教室

主办单位: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背景材料及问题:

 

    柴静雾霾调查《穹顶之下》在网上公布以后,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人们在微博等交流平台进行了广泛的讨论,赞成者反对者皆有之。柴静在片中提出了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如洗煤,油品升级,让环保法有牙齿等等。对于空气污染,人们实际上早就在关注,比如前几年对于PM2.5的争论。同时,空气污染虽然值得重视,但正如有人指出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可能比空气污染更可怕。比如已有报道企业违法偷偷将污水直接排放到地下,使地下水受到了严重污染。所有这一切都指向了环保法落后及环保部门的执法不力。实际上,多年来由于片面追求GDP以及官员腐败等原因,环保部门存在只收钱不治理,企业交钱之后继续污染,对污染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问题。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十分重视环境污染问题,比如中国的环保部门对PM2.5从一开始敷衍推脱,甚至用“敌对势力”这一政治词汇来掩盖,到新一届政府在空气质量指数中公开PM2.5,应该说有了巨大的进步,2014年更是对1989年通过的《环保法》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新修改的环保法有许多亮点,比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公共检测预警机制,扩大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范围,明确政府管理责任等等。

    具体背景材料见柴静雾霾调查《穹顶之下》以及相关讨论,和有关环境污染的相关信息,以及修改后的新《环保法》的相关报道。本期生活中的法理,聚焦环境污染问题,讨论如何建立确实有效的环境保护机制,促使环保部门确实具有相关职权并积极履行职责,让环保法成为有牙齿的环保法!要求从中选取一个有意义的法学理论问题,从一个重要的角度深入讨论,不求面面俱到;也不要对所有的问题逐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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