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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温州大学、温州市社科联、温州市法学会主办,由温州大学法政学院、温州市律师协会承办的第五届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于2013年11月2-3日在温州大学召开。来自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温州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福州大学、浙江大学、郑州大学等院校的60多名学者参加了此次盛会。此次大会的主题为“生态文明与环境司法”。学者们围绕着“环境法哲学基本范畴”、“生态文明与司法文明建设”、“地方环境法治理论与实践”等议题进行了研讨。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姚建宗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词,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吉林省社科院副院长、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黄文艺教授担任了第二单元研讨的主持人。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宴林教授在大会的闭幕式上作学术评议和总结。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李拥军教授做了题为“从工业社会到风险社会:中国环境法治的理念更新与实践转向”的主题发言。
部门法哲学研讨会最早由我国著名法学家、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张文显教授倡议下举办的,旨在实现法理学和部门法学在研究上的交叉与融合。现已成功举办五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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