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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改系列讲座”第三讲“公民诉讼权保障与《行政诉讼法》修改”成功举办

 

 

 

2014年12月11日晚,“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改系列讲座”第三讲“公民诉权保障与《行政诉讼法》修改”在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讲座邀请到我校终身教授、法治政府研究院名誉院长应松年老师担任主讲人,中心王万华教授担任讲座主持人。当晚科研楼B211座无虚席,气氛热烈,关注行政诉讼修法的同学们汇聚一堂,聆听来自应松年教授对于行政诉讼法修改的解读。

应松年教授首先回顾了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总结了在行政诉讼制度的推动下行政法治取得的突出成就,指出行政诉讼法是我国行政法制建设中的第一个里程碑,它不仅是有关诉讼的法,更是保护民主的法。在此基础上,作为中国行政诉讼立法的亲历者,应老师从历史的角度对于本次修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了解读和阐释。重点从立法宗旨、诉权、受案范围、管辖、被告、证据制度、民事和行政的交叉处理机制、审理和判决、行政强制执行等方面,梳理了制度变迁的来龙去脉,讲解了立法背后的故事与争论,分析了修法的进步与缺憾。最后,应松年教授针对本次修法中理论界与实务界呼声较高但最终未纳入的行政公益诉讼问题,认为可以先从实践中进行探索。

    在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提问,应老师给予了耐心细致的解答,现场气氛活跃。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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