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团队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目标是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重大”的要求,依据科学研究、学科建设、资政育人“三位一体”的方针,打造中国乃至世界司法研究的重镇、中国司法学科建设的平台、卓越司法人才培养的基地、司法文明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智库。
《民事诉讼法研究》系列讲座第一讲“四中全会决定与民事诉讼法的完善”成功举办

 

 

 

2014年12月11日晚,“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民事诉讼法研究》系列讲座第一讲“四中全会决定与民事诉讼法的完善”,在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中心肖建华教授担任主持人,清华大学张卫平教授作为主讲人,中国人民大学肖建国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谭秋桂教授作为评议嘉宾。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张卫平教授以民事诉讼法理论研究以及近些年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视角,对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决议中民事诉讼制度改革部分进行了阐释。张卫平教授从决议内容出发,从比较法的角度介绍了决议所提出的民事司法制度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现有相应制度的区别,并总结分析了我国建立新制度以及改革旧制度所面临的现实困难。

对于如何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相关制度,张卫平教授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剖析。首先,对如何实现从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转变,张教授认为需要明确对诉讼要件进行审理环节,同时需要对法院内部机构进行改革,可以建立行政职位如司法辅助官来进行立案工作。其次,对于如何制裁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讼等行为,张教授认为我国应加大惩处力度,比如可以将伪造私文书认定为犯罪行为进行刑事处罚。第三,对于陪审制的适用,必须要完善陪审制的结构以及陪审员的选任程序。最后,对于如何完善检察监督制度,张教授指出现阶段检察监督制度是必须存在的,但不应一味扩张其适用范围。

肖建国教授对张卫平教授提出的观点进行了点评,并就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作了详细阐述。谭秋桂教授随后进行了评议。

     在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提问,张卫平教授给予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并对学生提出了殷切的希望,现场气氛十分热烈。本次讲座在掌声中圆满结束。

上一条:《民事诉讼法研究》系列讲座第二讲“民事执行体制改革的审判与实践”成功举办 下一条:“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改系列讲座”第三讲“公民诉讼权保障与《行政诉讼法》修改”成功举办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