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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代表队荣获2017全国大学生环境资源模拟法庭大赛冠军

2017年11月11日-12日,2017全国大学生环境资源模拟法庭大赛在贵州师范大学举行。经过两天的激烈角逐,武汉大学参赛队最终获得本届比赛冠军,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曹菁菁同学获得本次比赛最佳辩手,法学院吴宇老师获评优秀指导教师。这也是武汉大学继前三届荣获冠亚军后,再创佳绩。

 

本次武汉大学代表队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吴宇老师担任教练,环境法研究所2013级博士生周迪、2014级博士生乐清月、2014级博士生刘琳、2016级博士生李华琪担任助理教练。为了选取更为优秀的队员,教练采取了双轮淘汰制,综合考察学生的思辨、反应、口才等各项能力,最终确定队员有本科三年级学生曹菁菁、赵思涵、王苗馨、杨紫玉,以及司法文明方向博士生李华琪、彭中遥,环境法硕士生王文卓、黄楠。自队员选拔结束后,代表队开展一系列周密细致的准备工作,阅读参考了大量论著和案例,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讨论,实行了严格的集中训练。

在比赛中,武汉大学代表队先后对阵西南科技大学代表队、河海大学代表队、湘潭大学代表队、郑州大学代表队,一路过关斩将、闯进决赛。决赛中,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毕东升法官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武汉大学代表队在庭审中表现的不疾不徐,对案件的分析丝丝入扣,对材料的准备细致入微,对环境案件专业知识储备充分,充分展现了珞珈学子的风采。

 

 

本次武汉大学代表队参赛得到了中心环境司法的理论与实践创新团队、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环境司法的理论与实践创新团队将参赛作为重要的人才培养活动,列为团队计划予以资金和人员支持,团队首席科学家王树义教授和其他武汉大学团队成员十分关心和支持代表队参赛的准备情况;武汉大学法学院将参赛的准备过程作为青年教师教学研究项目《基于环境法律诊所教育模式的模拟环境法庭大赛训练》予以立项并给予资金支持;环境法研究所不仅提供资金而且全力提供场地、设备等后勤协助,确保了备赛工作的顺利开展。武汉大学代表队最终也不负众望,在比赛中充分展现了法学院学子扎实的专业功底、敏捷的反应能力、良好的语言能力及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并获得了优异的成绩。

 

 

此次大赛由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中华环保联合会、贵州师范大学共同主办,并由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武汉大学、西南科技大学、重庆大学、郑州大学等16所高校参加了本次比赛。该比赛是国内环境法领域最高层次的模拟法庭竞赛,赛题设置以全国各环保庭审理过的真实案件为基础,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和环保教育意义,旨在弘扬环境资源司法实践理念,激发大学生投身环保事业的热情,培养大学生环保司法审判实务技能,促进我国环境保护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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