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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宇

贾宇,男,汉族,1963年2月生,青海省贵德县人,中共党员,1986年6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担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后,贾宇教授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指出"行政化是学术的天敌",提出高等教育当前的中心任务是"回归大学本位",特别强调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特色,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办学思路。人物经历:1979年至1983年,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1983年至1986年,西北政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学习,师从著名刑法学家周柏森教授,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留校任教;1992年考取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师从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教授,1995年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986年起任教于西北政法学院,先后担任助教、讲师;1992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任硕士研究生导师;1996年破格晋升为教授,任法律系副主任,1998年任法律系主任;2003年任西北政法学院副院长;2006年6月任西北政法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2006年11月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2010年担任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刑法学博士生导师。主要荣誉:1996年获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优秀教师"称号;2000年获陕西省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2000年获西安市"司法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2003年获陕西省首届"教学名师"奖;2006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入选者;2007年当选为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10年被确定为"中共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建设教材"《刑法学》首席专家。社会与学术兼职: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第三批重点教材《刑法学》课题组首席专家,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国际刑法学协会会员,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预防犯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犯罪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武汉大学和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刑法研究基地及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陕西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贾宇,陕西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副会长,陕西省社科联常务理事,西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陕西省检察院咨询专家,陕西省公安厅特邀监督员,中南大学、海南大学和青海民族学院兼职教授。研究领域:中国刑法学、国际刑法学和犯罪学。先后主持和参与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教育部、司法部、陕西省规划项目共14项。

 

 

科研成果:
主要著译作
·刑法学(第2版) 高等政法院校专业主干课程系列教材/贾宇主编,2011-8-1版

·刑事违法性理论研究(全国中青年刑法学者专题研讨会文集)贾宇,2008-4-1版

·社会管理创新与依法治国:第二届中国法学名家论坛学术论文集 贾宇主编,2013-4-1版

·城市发展与法治保障: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法治论坛文集 贾宇主编,2012-9-1版

·刑法原理与实务(第3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贾宇主编,2011-11-1版

·扰乱公共秩序罪办案一本通(中国刑案侦、诉、辩、审办案通)贾宇主编,2007-1-22版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办案一本通(中国刑案侦、诉、辩、审办 贾宇著作
贾宇著作
案通)贾宇主编,2007-1-22版

·罪与刑的思辨 贾宇,2002-4-1版 ·刑事司法评论(第1卷)贾宇,2006-11-1版 ·刑事司法评论(第二卷)贾宇主编,2008-11-1版

·刑事司法评论(第3卷) 贾宇主编,2011-10-1版

·社区矫正导论 诉讼法学研究书系 贾宇著,2010-2-1版

·刑法原理与实务(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系列教材) 贾宇,2002-1-1版

此外,还有:《国际刑法学》(独著)、《罪与刑的思辨》(独著)、《死刑研究》(主编)、《中国刑法》(主编)、《刑法学》(主编)、《刑法原理与实务》(主编)、《国际司法协助的理论与实务》(副主编)、《遗传与犯罪》(合译)等37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报章发表专业论文和文章 100余篇。

学术成就
一、对于死刑制度的本质和发展趋势进行了深刻的理性分析,在国内较早对死刑制度改革发表了系统的理论见解和实践主张(1995年),并长期积极致力于推动该领域的变革。

二、对于我国刑法典和刑法学通说中的犯罪故意概念进行了全面批判,否定犯罪故意概念中的社会危害性认识,首次提出"希望故意、容忍故意、放任故意"的分类法,首次提出"行为故意和结果故意"的分类法,首创"容忍故意"概念,主张在犯罪故意概念中引入违法性认识、行为故意、容忍故意等要件,进而提出了犯罪故意概念的新架构(1995年),在该专题领域居领先地位。

三、反对"诬告反坐"思想指导下的诬陷罪量刑原则。主张对诬陷罪设置独立的法定刑(1986年),该种主张后为国家立法采纳(1997年)。

四、研究并积极推动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建设,否认学界关于刑事和解制度源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加拿大司法实践的通说,从判例、制度、理论上全面研究介绍了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我国陕甘宁边区的刑事和解经验(2007年)。

五、研究成果有14项分别获得国家教委、司法部、陕西省等优秀学术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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