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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红
 

马小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特聘研究员(教授)。曾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出版教材专著10余部。代表作《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亡国鉴——风雨话君王》(与人合作)。为本科生讲授“中国法制史”、硕士生讲授“中国法律思想史”、博士生讲授“方法论:法史研究方法”、“法学前沿:论传统法的改造”等课程。先后参加和主持国家及省部级社科项目10项。学术经历:1978年至1982年北京大学本科毕业,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82年至1984年在北京大学中古史研究中心工作;1984年至1987年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至1995年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1990年被聘为讲师,1993年被聘为副教授;1995年至2004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工作,1998年被聘为研究员,2001年至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4年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教。2001—200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1984—1987,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78—1982,北京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98年10月至12月日本早稻田大学比较法研究所访问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派出)。研究领域:中国法律史,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主要讲授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史的研究方法。社会兼职:人民大学历史与社会高等研究所合作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北京市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明德法律文化论坛主持人,《法律文化研究》执行主编。曾担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秘书长(2004年)、《法律史论集》副主编、编辑部主任(1998-2004)。荣誉奖励:《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研究基金会第一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二等奖(2008);《中国法制史考证(甲编)》,第六届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杨一凡等,本人为第一卷、第二卷主编(2007);《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司法部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优秀科研作品奖(2006);《百年中国宪政之误区》,《社科研究》(香港)杂志编辑部优秀论文奖(2006);《构建与解析中国传统法——兼论中国传统社会礼与法的关系》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2005);《中国法制通史》,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张晋藩总主编,本人为第一卷副主编(2003);《试析中国古代社会中的“法官”》,中国法律史学会优秀学术论文一等奖(2002);《中国法制通史》,十二届中国图书奖(2000),张晋藩总主编,本人为第一卷副主编(2000);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优秀青年(1996)。

 

 

学术成果

论文类
《释“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载《法学研究》1987年2期。
《格的演变及其意义》,载《北京大学学报》1987年3期。
《试论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律形式》,载《中国法学》1992年2期。
《法治的历史考察与思考》,载《法学研究》1999年2期。
《中国传统法的结构与基本概念辨证》,载《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5期。(与曾宪义先生合作)
《百年中国宪政反思》,载2006年《清华法治论衡(高鸿鈞主编)》第六辑。
《论礼治的改造》,载2006年《清华法治论衡》(高鸿鈞主编)第七辑。
《确定性与中国古代法》,载《政法论坛》2009年1期
《试论中国传统法中的“和谐”观》,《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0年5期。《近代中国宪政的历史考察》,《政法论坛》2011年1期,《新华文摘》2011年11期转载。

著作类
《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独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独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守望和谐的法文明》(第一作者),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代表性项目
《律与例:中国传统法律模式研究》(07JA82003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结项。
《礼与立法》(92CFX002)(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结项。
“中华法文明模式研究”(10BFX01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法律文明史”(11AZB05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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