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的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据新华网)
新形势下,法治素养俨然成为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标配”,培养和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领导干部的一项基本要求,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常态化的重要工作。
领导干部要真正发挥出“关键少数”的巨大作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首要的是“内外兼修”不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内”是自我着力,培育法律信仰,树立法治理念;“外”是外部加力,增强法治能力,改善学法用法环境。
培育法律信仰。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对法的一种尊重、信赖和认同感。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曾说:“法若不信仰,则形同虚设。”法律信仰是法治的灵魂,是法治的必要条件,只有公众从内心对法律信仰,真心认可法律的效力,才能真正实现法治。对领导干部而言,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不仅需要知识、观念,更需要信仰。领导干部只有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也不去干预依法自己不能干预的事情,更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才能算确立起法律信仰。
树立法治理念。首先要加强自身学习,既重视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知识,也重视法律原则、法治精神等法治思维能力方面的学习培养,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对法律的敬畏,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其次,要养成运用法治思维的习惯,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使“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成为领导干部的常用语,使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自发的一种心理需求,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在遇到权力与权利冲突、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冲突时,要牢固树立民本意识,主动运用权利本位、正当程序等法治理念和法律原则处理问题,坚持依法办事,树立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增强法治能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不仅要学习、思考法治思维,更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破解难题、解决难事,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工作当中,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能够准确把握事物的法律意义,并及时做出正确的法律判断和评价;二是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手段、遵循法律程序顺利实现工作目标;三是能够在遵守法律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创造性地运用法律解决复杂问题。在面临多种解决问题方式、手段时,首先要把合法性作为优先选项,研判解决问题的方式手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法治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在不断学习、思考和实践中提高法治素养。
改善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环境。大力宣传表彰、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推广其典型经验,发挥正面典型的引导作用,同时也要用一些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干部。
稿件来源:人民论坛网 作者: 何文心
原发布时间:2015-02-05 10:52
网址:http://www.rmlt.com.cn/2015/0205/3714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