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吏为师。在党领导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各级领导干部能否在法治建设上作表率,直接关系法治权威的树立、法治秩序的形成、法治实践的成效。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总书记的讲话,令各级干部既觉得振奋,又倍感压力。
如果说,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治国理政各项工作,是当前各级领导干部面临的一场法治“大考”,那么如何在实践中真正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就是总书记给各级领导干部出的“四道考题”。答好这四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在头脑中重视,刮起“法治风暴”,又要在行动中落实,为全社会作出表率,更要主动承担起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用法治建设的新成效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答好“尊法”之题,“法律至上”的思维理念必须树立。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就会形同虚设。一个对法律高度认同、尊崇敬畏的领导干部不仅自身会严格守法,更能用自身的示范引领作用影响周围一群人。反之,一个只信奉权力、不信奉法律的领导干部出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行为毫不奇怪。现实中,有的干部把会打“擦边球”,钻法律空子看成有改革魄力的表现,有的干部把法律当成管理别人的工具,而把自己摆在法律之外或法律之上,都是严重违背法治精神的,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和打击。“纲纪不正,国风必颓”。领导干部只有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才能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避免滑入违纪违法的深渊。
答好“学法”之题,“敷衍了事”的学习积弊必须破除。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领导干部只有了解法律、掌握法律、精通法律才能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有法可依、进退有据、把握好为官做事的尺度。对年轻干部来说,“从踏入干部队伍那天起就要抓法治素养”,对年长些的干部来说,学法则更要真抓实干、准确深入,以往对待一些学习活动敷衍了事、“雨过地皮湿”的学习积弊必须破除。一知半解、似是而非不是真学,把握精髓、融会贯通才是关键。干部学法懂法既是全面提高执政能力和社会管理能力的客观要求,也是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题中的应有之义。
答好“守法”之题,“依法行政”的行为习惯必须养成。作为公权力的行使者,领导干部必须要有严格规范用权,接受监督制约的思想意识,履职做事要带头遵守法律、严格执行法律,按照法律授权,依照法定程序。“法无授权不可为”,新时期的领导干部不应是事无巨细啥事都管的“婆婆”,而应是职权明确、遵纪守法的“管家”。清楚自己职权的限度在哪里,边界在哪里,说话做事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就有可以有效防止“权力之手”乱伸乱动、任性任意,既不越法律红线,更不碰法律底线。
答好“用法”之题,“学以致用”的终级目标必须明确。学法不是为学而学,提高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才是最终目的。领导干部应带头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自觉提升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在云南的孟连事件中,如果有关干部不是一味使用警力刺激胶农,而是在该说情的时候说情、该讲理的时候讲理、该用法的时候用法,也许后来的群体性冲突就不会发生。
奉法者强则国强。在依法治国的大方略中,领导干部只有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模范答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四大考题”,才能切实担负起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历史责任,在法治中国的沃土上收获依法治国的丰硕果实。
(作者单位: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委组织部)
稿件来源:人民论坛网 作者: 巴桂茹
原发布时间:2015-02-05 10:59
网址:http://www.rmlt.com.cn/2015/0205/3714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