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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中急需改善的五大问题
    【学科类别】刑事诉讼法
    【出处】微信公众号:诈骗犯罪与经济犯罪大要案辩护
    【写作时间】2023年
    【中文关键字】刑事审判;庭审直播;裁判文书
    【全文】


      笔者作为执业近十五年的律师,对刑事辩护情有独钟,也办理过不少刑事大要案,与众多一线刑事律师有过交流。不可否认,我国的刑事辩护、刑事审判的环境在不断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现根据自己的经验见识、全国视野,来谈谈自己的建议,希望各方面能更上一层楼。
      一、庭审直播问题
      这里的庭审直播主要指网络视频直播,网络视频直播(全程)一方面可以给大家提供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另一方面也可以监督司法公正。因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当事人的权益是否得以保障,庭审是否依法进行,一目了然。除了那些依法不能公开的案件外,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确实可以看到不少庭审网络直播,就刑事案件而言,很多都是认罪认罚案件的直播,而关于无罪辩护、控辩双方争议激烈或者一些重大、复杂、疑难、新类型案件,这些更值得网络视频直播(全程)的案件,全程网络直播的不多。就笔者办理的大部分重大、复杂、控辩双方争议激烈的刑事案件来看,都缺少网络视频直播,更别谈全程网络视频直播了。
      因此,笔者建议,除了部分认罪认罚案件及依法不能公开审判的案件外,那些重大、复杂、疑难、控辩双方有争议的刑事案件、新类型案件的庭审更值得全程网络视频直播。
      二、裁判文书公开问题
      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可以得知,关于刑事案件,2019年公开的裁判文书为1484930件,2020年为1260694件,2021年为634989件,2022年为160631件(见附图)。因此,自2019年以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刑事裁判文书每年都处于递减状态,其中2021年公开数量降了一半,2022年为2019年公开数量的十分之一多。
      换言之,近两年刑事案件裁判文书公开数量处于锐减状态,以致于很多律师去查询自己或他人辩护、代理的案件,很多情形下都是查询不到。裁判文书公开(依法不能公开的除外),尤其是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裁判文书公开,一方面有利于普法教育;另一方面更有利于查询裁判理由、类似案例,作为同类案件审判的参考,进而有利于司法公正。何乐而不为呢?
      三、不少刑事案件缺乏详细说理
      虽然最高院一直倡导裁判文书要详细说理,但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可以看出,除了部分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双方无争议的案件外,不少刑事案件的裁判理由是欠缺详细说理的(可能详细说理在副卷部分,但无法公开),尤其是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控辩双方争议巨大的案件,更需要这种详细说理。这样有利于当事人服判,有利于司法公正与普法教育。
      四、刑事案件副卷能否公开?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由于历史原因,刑事案件的副卷作为国家机密一直以来是不对外(包括当事人与律师)公开的,但是里面关于刑事案件的背景、处理程序、处理理由和依据对当事人事关重大。按理来说,当事人及律师有权知晓,以便进行有效辩护,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不能对公众公开,能否对涉案的当事人及辩护律师公开?
      五、“同案不同判”问题如何解决?
      这里的同案,不是指完全相同的案件(因为世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世上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案件),是指案件事实是同一类型的案件、性质相同的案件。由于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不同司法人员由于认识等因素不同,对同类型的案件,不同司法机关作出不同的裁决也“情有可原”。
      在刑事诉讼中,经常听到法官、检察官对律师和当事人说,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除最高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外,那些其他的案例对我们没有约束力,不具备参考性。毕竟最高院发布的指导性权威案例太少,而司法实践中相类似的案例太多,各地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也不尽相同,甚至“百花齐放”、各不相同。尤其在裁判文书不断上网公开的今天,“同案不同判”就成为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摆在大家面前,在普通大众看来,这是一个大问题。所幸的是,最高院在2020年就已出台《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但文件的落实情况以及文件内容的完善是需要进一步考虑的问题。


    【作者简介】
    肖文彬,诈骗犯罪、经济犯罪大要案律师、广强所副主任暨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


稿件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法学在线

原发布时间:2023/4/11 15: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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