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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烽: 国家认证VS Web3自治:数字身份基建的破界与融合
    【学科类别】网络法
    【出处】微信公众号:数字新财报
    【写作时间】2025年
    【中文关键字】数字身份;网络身份认证;基础设施;信息权益;应用服务
    【全文】


      近日,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公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5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为Web3应用开发提供了很多便利,为Web3生态的合规化、规模化发展提供关键基础设施支撑,为数字身份基建破界与融合奠定基础。

      一、构建身份认证基础设施

      《管理办法》的出台,为Web3应用开发者提供了很多核心便利。

      合规身份验证路径。通过国家权威认证的网号、网证机制,Web3开发者可调用公共服务完成用户身份核验,避免自行处理明文身份信息,降低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的风险。网证仅提供核验结果,开发者无需存储用户敏感数据,简化了合规流程。

      隐私保护与用户信任增强。网号采用非明文编码,网证基于“一次一用”的动态认证机制,有效防止身份冒用和数据泄露。开发者可借此构建更安全的去中心化应用(DApp),例如DeFi和DAO项目,减少用户因隐私顾虑流失的可能性。

      降低开发成本与技术门槛。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标准化身份接口,开发者无需自建复杂的KYC系统,可专注于核心业务创新。例如,NFT平台可直接调用网证验证用户年龄或资质,减少重复开发成本。

      促进跨链与跨场景互操作性。网证作为国家背书的通用凭证,支持跨应用、跨平台身份互认,为Web3应用的链上链下协同提供基础设施。例如,用户凭网证可同时在多个DApp中完成身份验证,提升用户体验。

      强化反欺诈与数据确权。公共服务支持动态监测异常账号,结合区块链技术可追溯身份行为,帮助开发者构建更可信的智能合约环境。同时,网证为链下资产通证化(RWA)提供权属背书,加速数据要素流通。

      《管理办法》通过标准化、安全化的身份认证体系,为Web3开发者解决了合规瓶颈与信任难题,推动其更高效地融入实体经济与全球数字生态。

      二、保障用户数据信息权益

      减少信息收集与泄露风险。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仅收集网络身份认证所必需的最少信息,且遵循 “最小化提供” 原则,对依法需要核验用户真实身份但无需留存法定身份证件信息的,仅向互联网平台提供核验结果,避免了用户大量个人信息在各互联网平台的广泛留存,降低了信息泄露的风险,而 Web3 应用也强调用户对自身数据的控制和最小化数据收集,这与之相契合,有利于 Web3 应用在保护用户隐私的基础上更好地发展。

      增强用户对数据的控制权。该平台要求互联网平台未经自然人单独同意不得擅自处理或对外提供相关数据信息,这使得用户对自己身份信息的使用和流转有了更多的掌控,Web3 应用中用户自主管理身份和数据的理念也与此相符,进一步保障了用户在 Web3 生态中的数据主权,促进 Web3 应用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并提升用户对应用的信任度。

      保障用户选择权。明确规定互联网平台应保障未使用网号、网证但通过其他方式登记、核验真实身份的用户与使用网号、网证的用户享有同等服务,尊重了用户在身份认证方式上的选择,避免用户因不使用网号、网证而受到不公平待遇,为 Web3 应用提供了更加开放和包容的用户环境,使用户能够根据自身需求和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身份认证方式和应用服务,有利于 Web3 应用吸引不同类型的用户群体,推动其广泛普及。

      三、规范互联网应用服务

      统一身份认证标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为互联网应用提供了一套统一、权威的身份认证标准和规范,使得 Web3 应用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开发和集成,避免了不同应用之间身份认证方式的混乱和不兼容问题,降低了 Web3 应用开发的复杂性和成本,提高了不同 Web3 应用之间的互操作性和协同性,促进了 Web3 应用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提升服务质量和可信度。通过规范互联网平台对用户身份信息的核验和使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可以有效减少互联网平台对用户信息的滥用和不当处理,提高互联网应用服务的整体质量和可信度,增强了用户对互联网应用的信任,包括 Web3 应用,有利于 Web3 应用在市场中获得更广泛的认可和应用,吸引更多的用户和开发者参与 Web3 生态建设。

      促进公平竞争。要求互联网平台保障未使用网号、网证的用户也能享有同等服务,防止了互联网平台因身份认证方式的不同而对用户进行差别对待,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 Web3 应用能够与传统互联网应用在同等条件下竞争,推动 Web3 应用凭借其自身的技术优势和创新服务来吸引用户,促进互联网应用市场的良性竞争和创新发展。

      助力监管合规。该公共服务平台的建立和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互联网应用服务提供了一个合法合规的运营框架,使得 Web3 应用能够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发展和创新,降低了 Web3 应用因合规问题而面临的风险,促进了 Web3 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也为监管部门对 Web3 应用的监管提供了便利和技术支持,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网络环境。

      四、数字身份基建的破界与融合

      技术融合与创新。虽然《管理办法》提供了一种新的身份认证基础设施,但在与Web3现有的去中心化技术架构进行融合时,仍可能面临一些技术挑战。例如,如何确保网号、网证与区块链等去中心化技术的无缝对接,实现身份认证信息在不同技术体系之间的互认和互通。此外,还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以应对Web3应用中不断涌现的新场景和新需求,如分布式身份管理、零知识证明等技术的应用,进一步提升身份认证的安全性、隐私性和便捷性。

      生态系统建设。Web3产业的发展不仅依赖于身份认证基础设施的完善,还需要一个完整、健康的生态系统支持。目前,Web3的生态系统仍在建设之中,包括开发工具、技术标准、商业模式、法律法规等方面还不够成熟。《管理办法》的实施需要与Web3生态系统的建设相结合,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用户等多方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共同推动Web3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用户意识与教育。要充分发挥《管理办法》的作用,还需要提高用户对自身数据权益的认识和保护意识。许多用户对Web3的去中心化理念和数据权益保护的重要性缺乏了解,在使用互联网服务时可能随意授权平台收集和使用自己的个人信息。因此,需要加强对用户的宣传教育,普及数据隐私保护知识,引导用户正确使用网号、网证等身份认证工具,增强用户在Web3时代的自我保护能力。

      跨部门协调与监管。Web3产业涉及多个领域和行业,其发展需要跨部门的协调与合作。《管理办法》的实施涉及公安、网信、工信等多个部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需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建立高效的协同监管机制,以避免出现监管空白或重复监管的问题。同时,还需要与境内外相关监管机构和标准组织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提升我国在Web3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作者简介】
    张烽,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突出贡献专家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荷兰商学院访问学者,香港RWA全球产业联盟(筹)监督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区块链技术协会智库专家和科技评价专家,中国人工智能产业联盟安全治理委员会委员,中国信通院法律大模型应用评审专家,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人工智能与元宇宙产业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人工智能产业联盟安全治理委员会委员,国版链数据要素合规专家。


稿件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法学在线

原发布时间:2025/5/28 10: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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