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 次
【学科类别】刑法学
【出处】微信公众号:虞伟华的刑法实务课
【写作时间】2025年
【中文关键字】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直购进口
【全文】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主要有“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和“直购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两种模式,以下是其具体流程:
网购保税进口(1210)模式
企业备案: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等,依据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相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其中电商企业应委托境内代理人向该代理人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开设海关电子账册:根据实际监管需要,以仓储企业为单元建立账册,管理保税商品进出转存等情况。
提供税款担保:在海关备案的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或申报企业作为税款的代收代缴义务人依法向海关提交足额有效的税款担保。
报文接入:获取电子申报报文格式规范,按照报文格式规范修改报文后进行业务申报。
保税备货:将商品批量存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
消费者下单:电商企业将网购保税商品在电商平台上架销售,消费者通过电商平台下单购买,填写订购人姓名、身份证、收件信息并完成支付。
三单比对:电商平台企业或电商企业境内代理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分别向海关传输订单、支付单、物流单,上述“三单”信息在海关跨境电商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中自动进行比对。
清单申报:三单对比通过后,电商企业境内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向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申报清单》。
出区配送:将放行后的《申报清单》汇总生成核注清单及核放单,办理出区手续。放行出区的包裹,会在网购保税进口电子账册上核减相应数量,并正式派送给消费者。
直购进口(9610)模式
消费者下单: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上下单付款,电商平台将海外仓中的商品按订单分拣打包,并将包裹批量运输到境内其做过企业备案的口岸。
数据申报:电商平台将消费者下单付款后生成的订单、支付单、物流单等数据发送到海关系统进行清关。
海关审核:海关对“三单”信息进行审核,一般情况下,规范、完整的申报经海关快速审核后放行,实现“秒级通关”;对于部分通过风险模型判定存在风险的,经海关单证审核及商品查验无误后方可放行。
包裹配送:经海关监管放行的进口商品,由国内快递揽收和派送给收件人。
【作者简介】
虞伟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
稿件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法学在线
原发布时间:2025/7/14 9:41:33
上一条:票据纠纷裁判规则汇编
下一条: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越位、缺位与归位
【关闭】